惠山行政审判力促官民和谐 连续4年无积案无矛盾激化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7-09 浏览次数:3511
本报讯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全面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总体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改进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力促官民和谐。4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4件,审结74件,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64件,全部服判息诉,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申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违法违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宣传、庭审观摩、旁听评议、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切实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力度,全力提升社会公众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参与行政诉讼的能力,从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该院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结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在某一时期、某一领域内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协助和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执法行为。4年来,该院共发出各类司法建议30余份,从法制角度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和“助手”,营造了行政审判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针对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该院切实加大行政协调力度,以“庭前指导”、“庭中释明”及“诉外延伸”为三个着力点,确立协调突破口,创新协调新思路,既注意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又不断增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推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此外,该院深入相关行政机关宣讲行政诉讼法律知识,进行专项执法培训,通过个案分析、上法制课、专门座谈、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方式,积极帮助行政机关审查执法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源上杜绝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求效率失公平”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发生。4年来,该院先后针对交通管理、公安行政、工商执法、建设规划、房地产登记等司法问题开展走访、座谈、培训30余次。
(2008-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