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赢 无锡滨湖“放水养鱼”救活企业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7-15 浏览次数:3412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转变执行理念,变“一拍了之”的处罚措施为“重组盘活”的救济措施,在执行中成功盘活了一家倒闭多时、欠债累累的民营企业,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共赢。
无锡某石化配件厂原是胡埭地区的纳税大户,最高年利润达5000多万元。因企业老总重大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该厂无力购买原材料导致生产经营全线瘫痪。因无力偿还无锡某电力设备有线公司代为担保并已实际履行的银行贷款,石化配件厂被告上了法庭,并被法院判决履行欠款80余万元。与此同时,因企业濒临破产,石化配件厂的其他债权人和公司职工纷纷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债款和职工工资。
2007年5月以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陆续受理了以石化配件厂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50余件,涉案标的总额高达600多万元。而该厂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经评估后,总价值仅为490万元。因厂房、机器设备陈旧,拍卖难度大,资产变现能力低,债权人很难全额执行到欠款。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石化配件厂是中石化公司全国24家管件生产定点企业之一,若能盘活资产,恢复经营,所有产品将直接抵运中石化公司销售。“是把一个盘子打碎了每人分一个角,还是让盘子保持完整并增值、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该院对该厂资产认真清理后,果断采取最大限度争取盘活资产的执行思路。该院一方面多次召集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征求各方意见,并抓紧落实评估拍卖事宜;另一方面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
经过多方努力,浙江省某私营企业注入巨资盘活了该企业,今年5月初,倒闭多时的石化配件厂重新恢复了生产。两个多月来,130余万元的职工工资、小企业债务已全额履行完毕,同时,石化配件厂还与多家债权标的额较大的企业签订了还款协议。
“执行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简单落实判决,而在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效益,最大程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谈及该批案件的圆满执结,该院执行局局长充满了信心。
(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