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 离--写给“人民法院学术讨论会”二十周年
作者:周琪 发布时间:2008-07-29 浏览次数:1233
时光如梭,离开踏满青春足迹的校园,来到法院工作转眼已十几年。这期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伴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我亲历了国家的司法改革和人民法院的成长进步,如同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从稚气逐步走向成熟。从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纲要”的提出,到如今“二五改革纲要”已近尾声,在这个逐渐成长、日益腾飞的过程里,在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缩短与法治国家的距离中,人民法院每年一度的学术论文研讨活动无疑是一个“火力助推器”。
记得刚进法院工作时,我在刑庭做内勤;老庭长是位转业干部,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没有很深的理论功底,他给我的印象是,只要有时间他都在看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法院所发的刊物;因此在研究案件和遇到法律问题时,对于法律条款在案件中的适用与理解,他都有着准确、独到的观点。这也让我这个刚出校门、在那个年代以为自己有点“理论”、有的“资本”的新人自惭形秽,看到了差距。我深感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尤如苍海一粟,要想游刃有余的独立工作,还要在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中摸索,学习的脚步是永不停歇的;尤其是在中国做法律工作。因为老庭长说那些法律刊物所发表的文章,都蕴涵了作者来自实践的经验、前沿的观点、深刻乃至痛苦的思考;那些凝结着作者智慧和心血的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都是高质量、高层次的司法活动。而我还只是一个教室窗外的旁听者,我体察到自己与前辈、与深刻而痛苦的思考者的距离。
那时刑事审判适用的是“79年刑法”:一个小偷盗窃两、三辆自行车就可能被判入狱;前次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后未满三年又犯罪就是累犯……。随着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经济的提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相适应也日现倪端。一篇篇关于刑事犯罪构成要件的论文、关于自首与立功的解释、关于刑事立法前瞻性的学术研究等等应运而生、层出不穷;推动着国家于
由于工作的需要,也由于我对文字工作的敏感与热情,后来我被安排到法院办公室从事司法宣传和综合文稿工作。在后来的十年里,人民法院的许多改革在我们的工作中、在我们的生活里每日渗透:在前一个五年中,人民法院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的审判机构,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法院的组织制度更加合理化;扩大了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权限;实施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机制;确立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实现了书记员单独序列;司法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许多法院加速了司法装备建设,审判执行的基本建设和物质保障有了较大改善。在将近尾声的第二个法院改革进程中,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诉讼程序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促进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健全了执行机构、完善了执行程序、优化了执行环境,进一步缓解了“执行难”;改革完善了死刑案件的审判、复核程序,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参审、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建立再审之诉制度,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敞开大门,增强了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透明度,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的监督……还有许多改革正在进行:案件指导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之间法律观点的协调机制日臻完善、司法尺度逐步统一;审委会制度的改革正在探索,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和法官评价制度正在运行;法官的职业保障和法官助理的推行也将全面铺开……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所做的努力也越来越多的给予关注、支持和认同。
在这些循序渐进的改革中,许多法官、学者、法律工作者,对司法改革寄予厚望,亲历亲为,探索实践,发表了许许多多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言论;而最高法院每年一度的学术论文研讨也最直接的吸引了全国法院干警的关注,并越来越多的吸引了全国司法界乃至高校和法学界的关注。与一般的司法调研不同,每年的学术讨论会都会提供一些学术讨论的中心议题。纵观这些议题,无一不是紧扣时代脉搏,研究法律法规,贴近审判工作,源于司法实践,又站在司法改革的前沿。学术论文研讨的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影响和指导着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许许多多学术研讨的成果已经、正在或将在不久加速着民主的发展、法治的进程和时代的步伐,引导着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对如何理解法律、如何适用法律、如何用法律思维解决矛盾纠纷,并为群众所认同和接受作深深地思考。
在学术论文征集、写作的过程中,在查阅大量的参考资料,学习、领会和借鉴他人调研成果的过程中,在欣赏和感悟优秀论文丰富内涵的过程中,那些锱珠必较的词语、字斟句酌的文字、严谨慎密的逻辑、成熟深刻的思想,不但使我开阔了视野,培养了文字功力,增强了对法律精神、司法内涵的认知和理解,也让我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律人”应有的义务和责任,体验到现实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期望与要求之间的距离。
受到责任的感召、基于工作的需要和欣赏论文的兴趣,虽然不是每一次论文研讨都会参加,但每一次论文征集所发布的议题我都会认真浏览,对每一次评审的结果我都会密切关注。遇到审判工作中研究过、思索过的问题,看见和自己日常工作有联系的议题,我往往会禁不住的兴奋,禁不住的握起笔。有时为了证明一个观点,有时为了说明一个道理,我会去图书馆、上网、查阅许多参考资料或与老师、同事交流。有时工作忙了、家事多了、精神上懈怠了、思想上“断电”了,调研文章就“流产”了。有时文章深度不够、选题不好,立意不高,创意不新,或没有入选或没有中标,或中标了没有得奖。也有时从被筛落的文章中“裁剪”一段投寄出去,倒被有的刊物发表了。论文形成的过程仿佛孕育一个生命,也仿佛经历一场战斗,虽非呕心沥血,却也绞尽脑汁。那些被选中了或发表了的文字,已不是一件作品,好像一个小孩,怎么看着都可爱;个中苦乐不言自明。
转瞬间,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忙碌的我已界不惑之年。除却了十几岁时的青涩,消弥了二十多岁时的张扬,也渡过了三十几岁的繁忙,随着生活阅历的增长,伴着工作岗位的历练,受到学术讨论浓厚氛围的影响,虽然自己没有在学术上取得显赫成就,但在国家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在学术讨论的热潮中,我是一个见证者、一个参与者。在查阅大量的参考资料、在学习研讨优秀论文、在与专家导师和获奖作者的交流对话中,我聆听了他们站在司法改革前沿的声音,领会到他们跳动的脉搏和深邃的思想,我获得了更多的学习机会、进行过更多的认真而深刻的思考;在生活中我变得更加成熟、稳健,在事业上我得到了更多的机会和提高。
一位作家(周晶歧?“心中的风景”一文中) 曾说:“你盘点着自己走过的路和还要走下去的路,说不上辉煌,也算不上暗淡,在你有了成就感的同时,你也仰望苍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感觉光阴如飞,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你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在回眸“学术讨论会”二十年的时候,我和许多法院干警有着同样感慨的心情:我们都是政法战线上的普通一兵,在“说不上辉煌,也算不上暗淡”的日子里,我们感谢“学术讨论会”带给大家的“痛苦”、快乐和收获;如果学术论文研讨会是一个加快法治建设的“火力助推器”,我们也自豪和庆幸自己是一颗小火星儿,缩减了法治进程的距离??因为我们虽然能量微小,但我们曾全心全意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还希望那些专家、学者和获奖的同志们能够走出象牙塔,为大家掀开学术论文神秘的面纱,让更多的作者和同志们能够零距离领略她的深邃、欣赏她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