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记在心-记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周洪生
作者:郑菊 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8-07-30 浏览次数:3093
严肃,认真,勤学善思,多篇调研文章在《法律适用》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周洪生给人一种学者型法官的印象,可是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位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事事关心”的法官。
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他思索案件背后体现出深层次的矛盾是怎样的,如何能够避免并化解,变溯临危机为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他发现,贾汪地区经济正处于蓬勃上升的自发时期,小经营业主多,小企业多,体现出经营方式较不规范、经营业主防范风险意识较差的特点,因此,他一方面和他庭室的同事们一起,通过多办案、快办案,快刀斩乱麻,解决经营业主的燃眉之急,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审结188件涉企、中小经营户案件,人均结案94件;一方面他与管理有瑕疵的当事人及时沟通,帮助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及时发司法建议30份,受到企业欢迎,使法院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秩序健康稳定的职能作用,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今年他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中发现,有大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出于轻信为借款人提供借款担保,借款人逃跑或无还款能力后,担保人被判还款,往往造成担保人亲朋父子不和、兄弟夫妻反目,甚至家破人散的下场,有的公务员甚至被迫辞职,严重影响了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这一情况,周洪生及时以院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报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日前,该区公安、教育、卫生等系统纷纷响应,以文件形式对本系统人员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进行了规范。
作为农民的儿子,他把农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关心。为减轻农民来往奔波劳顿,周庭长带着民二庭法官把巡回法庭搬到农民的田间地头,两年来,他和他所在庭室共审理此类案件500余件,受到法律宣传教育的群众达2000余人,足迹遍布全区的七个乡镇。去年5月,贾汪供水公司断掉了五百余户农民的供水,并向法院起诉其中的十余名农民拖欠水费,十余名农民拒收送达回证并拒不出庭应诉,经过细心调查,周庭长发现还有共五百名农民水费未交,而农民集体拒交水费的根子在于抗议村委会拖欠他们的费用多年未还。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他从做村委会工作入手,积极帮助联系有关银行为经济困难的村委会贷款并落实到位,最终促使村委会用贷款一次性还清了该村五百余户农民拖欠的水费,解决了五百余户农民饮水难。
周洪生说:“法官不是机器操作工,而应承担着维护稳定、捍卫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多些责任和关心,这是我一名共产党员法官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