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边润顽石
作者:寒山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2923
在美丽富饶的微山湖西岸的江苏省沛县,有一位公正无私、清正廉洁、富有爱心的巾帼法官,她就是曾三次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六次被沛县县委、县政府、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的沛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侯丽丽。
从2003年起到现在,侯丽丽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0件,判决417人。在她的工作中,除了许多法官共有的公正不阿、明察秋毫、一尘不染外,还时时处处流露出一个母亲特有的对孩子关爱、呵护和怜惜,被称为:“法官妈妈”。
“侯法官圆了我的大学梦”
今年春节长假结束的第二天,侯丽丽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曾经被她判刑的学生刘某。刘某满怀感激诚恳的说:“侯阿姨,此时此刻,千言万语都不能表达我的满心感激,如果不是您对我苦口婆心的教育,不是您三番五次找校领导帮我争取复学的机会,我哪有今天?!是您圆了我的大学梦……我会继续努力,以报答您对我的深深期望。”
原来,刘某父亲因车祸去世后,靠母亲在一家家政公司做清洁工维持全家生活,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懂事的刘某帮母亲在一个装修十分豪华的家庭打扫卫生,发现床头柜的抽屉未锁,里面有一个旧手机和一些现金,顿生邪念,趁母亲不注意顺手塞进了口袋里。案子转到侯丽丽手上。她到看守所提审时,刘某声泪俱下,悔不该当初,他哭诉道:“我错了,我犯罪了,今后我再也不可能上学了,怎么办?救救我吧。”
庭审结束后,侯丽丽走访了刘某所在的学校和家庭,得知刘某平时在校学习努力,成绩优良,遵守纪律,从无其他违纪现象,此次失足纯属偶然。为了挽救刘某和其家庭,她提出对刘某适用缓刑的意见,得到合议庭和院领导的支持。但被判缓刑的刘某却被学校拒之门外。为此,侯丽丽多次找到校领导,要求校方给刘某重新学习的机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校领导被她的精神感动了,刘某终于被破例收回学校。复学后的刘某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加倍努力,学习成绩又有新的进步,而侯丽丽每个月都到刘某所在高中,
“教育释明是我的责任”
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走上歧途孩子的浓浓爱意,让侯丽丽更多的思考如何让每一个失足少年真正彻底悔过自新,她总结摸索出了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庭审结束和宣判送达后,都要和当事人促膝谈心,讲明为什么要这样定罪量刑,使他们消除心中的疑虑。许多人很不理解,本来工作压力已经很大了,为什么还要自己给自己增加这么大的工作量?侯丽丽说:“判决书说理固然清楚,但法言法语总是给人冷冰冰的感觉,不容易被接受,而面对面的真心平等的交流更容易进入内心世界,收到十分良好的效果。做好判后的教育释明是我的责任。”一位被控寻衅滋事罪的案犯,开庭时没有亲属在场,也没有请律师,情绪非常低落。宣判后,侯丽丽和他谈心的时候告诉他,亲人们对他虽然有想法,但仍然非常关心,尽管法律不允许,还是经常来电话询问案情,送了许多生活用品。并亲自到他的家中做其亲属的工作,要求他们转变思想,在这种时刻更需要家庭的关心,让他安心改造,争取早日释放。后来这名罪犯在服刑期间立了功,被减刑提前释放,回家发展养殖业,成了村里的致富能手。
侯丽丽所承办的370余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出现一例青少年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案件。
“神圣的天平在我手中不能倾斜”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而不公正的审判是毁坏法律。”侯丽丽常常用培根的这句名言告诫自己:“我要秉公执法,清白做人,神圣的天平在我手中不能倾斜。”
刑事审判事关人身自由的限制,在办案中,常常会遇到一些被告人亲属利用金钱、人情、权势作为砝码来倾斜神圣的天平。去年,侯丽丽在审理被告人李某聚众斗殴案件中,李某的父亲打电话给侯丽丽,告诉她在她的信箱里面放了一些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打开他送来的材料,发现里面塞了一张2000元面值的商场购物卡,侯丽丽立即把商场购物卡送到了院纪检室,随后退给了他。送钱不成,又生一计,李某便通过种种关系找到了侯丽丽中学的同学,请他出面邀请侯丽丽到云南旅游,也被侯丽丽婉言谢绝了。案件宣判时,李某被依法判处缓刑。侯丽丽通知李某的父亲来到法院,批评了他的错误行为,对他说;“你儿子作案时不满18岁,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依法应该从轻处罚,为了教育、挽救他,才对他适用了缓刑,并不是你托人找关系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