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为民情怀-无锡北塘区法院黄巷法庭司法为民纪实
作者:赵正辉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8-08-25 浏览次数:2730
本网无锡讯:如何让当事人拥有真正平等的诉讼权利?无锡市北塘区法院黄巷法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贯彻公平正义理念,走出了有自身特色的司法为民之路。
让公正始于“起跑线”
“请给我一份报名表!”王大爷挤到了人群前面,他已经连续参加了两期诉讼能力培训班了,昨天刚刚“毕业”,这是他为邻居争取一个培训名额。
轰!一声巨响。2008年2月,王大爷家的暖炉使用不到半年就发生了爆炸,儿子因此受伤治疗花费近3万元。王大爷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由于没有保留锅炉残片,无法对暖炉进行质量鉴定,最终输了官司。
“没有保护好证据让我尝尽了苦头,如果不参加培训,我们这些缺乏诉讼常识的人不知道还要吃多少“哑巴亏”!王大爷的一席话深深触动了承办法官,法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2007年底举办了第一期诉讼能力培训班,利用业余时间为缺乏诉讼常识的群众提供诉讼能力培训。通过培训,王大爷不仅掌握了诉讼常识,还带动邻居加入到学法、用法的队伍中。
“从起诉、保全先予执行、应诉举证、庭审、执行、司法救助等六大诉讼环节入手,通过培训使当事人懂得如何依据法律举证、质证、阐述自己的主张、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巷法庭郁宝根庭长如是说。
据介绍,自2007年起,黄巷法庭共举办举证能力培训班两期,30余人参加了培训,参加举证能力培训的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均能配合法官查清事实、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为弱势群体撑一把“保护伞”
一个生命得到了尊重!一个矛盾春节前化解!
“庭前主动介入纠纷解决机制,这是黄巷法庭为救助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新探索。它不仅维护了司法审判的权威,同时也便于审判工作的开展。其中最有特色最成功的适用体现在对残障人士的援助上。”郁宝根庭长介绍到。
智障的妻子生完孩子就回了娘家,原本只是夫妻的离婚纠纷,对智障人士来说就成了两个家庭的纷争。为了平息双方的对立和矛盾,审判法官一方面庭前介入调解,尽量平复双方的情绪,另一方面主动与区司法所联系,为智障人士当事人联系代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对法律保护的信赖也增强了。
近年来,黄巷法庭受理了多起智障人士离婚案,承办法官经过研究分析,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判流程,积累了许多可供交流的经验。通过最细致的工作,秉着与当事人心贴心的交流,法庭2006年至今所受理的残障人士离婚案件,无一起案件引起当事人的过激行为!
使胜败当事人心里熨帖
无一进省、进京上访!无一缠访!三年来,黄巷法庭通过行使释明权,提示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保证息诉服判,提高司法效率。
“我们暂时不能出具调解书!”就在一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要达成调解协议时,承办法官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代某需要他人搀扶才能行走,对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办法,代某极有可能构成伤残。
承办人果断拒绝了出具调解书并休庭,对代某依法行使释明权,代某依法获得了原来自己不曾主张的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赔偿2万余元。
“现阶段,当事人的法律素质往往不高,当事人要求法院解决什么,要达到何种目的,往往不清楚、不明确,无法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近两年来的案件审理中,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诉讼的公正高效,法官积极行使释明权,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后,原被告双方都高度肯定了承办人的审判工作,赞扬承办人是值得信赖的好法官,在法庭打官司他们放心。”黄巷法庭的细致工作受到了区委领导的好评。
“维护审判的公平正义,法官行使释明权也要遵守合法有限的原则,行使释明权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可随意扩大释明范围;释明权的行使必须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范围之内。”郁宝根庭长慎重提醒着承办法官,“最终目标是要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诉必理,有事必办;无重复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的信访工作目标在黄巷法庭确立后,法官的角色从“断案”转向了“息诉”。
“3万元的赔偿就等于一条人命么?”王女士始终无法理解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