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浦法院全员调解效果好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8-26 浏览次数:3452
在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该院狠抓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在着力提高调解结案水平的同时,注重由标入本,由片面强调指标数字的提升向实践效果的优化转变,凸显调解功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具体办案中,该院法官坚持情理并用、法俗并用,实现诉讼心态的平和、诉讼立场的软化、诉讼冲突的调和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该院将调解作为矛盾的过滤器,通过诉前调,及时将矛盾化解于审前程序,将冲突消弭于萌芽状态。年近六旬的王某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当工程竣工时,开发商要按照市场价交易。王某与其他16家订房人找过开发商、找过报社、打过标语,但都没能解决,他们便来到法院。为避免引起群体诉讼,该院迅速开展诉前协调,为双方释明法律,化解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新浦法院坚持以调解为工作重心,实行全员参与调解,完善诉调对接,通过设立巡回法庭、调判结合组、专业调解组等,创新方法与手段,提高调解水平。同时,在积极开展案件的调解工作中,该院注重详释法律,让权利兑付于审判阶段,严防裁判文书成为法律白条,积极保障权利及时兑现。今年1至7月,该院受理案件4562件,在受案数同比增加1384件的情况下,案件自动履行多了,执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申请执行的案件同比下降3.91%;案件息诉服判率高了,案件上诉率同比减少2.05%,被改判发回案件同比减少73.08%。 (盛茂 谭健民)
(200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