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推广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作者:转载《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8-08-28 浏览次数:3467
“585元,这是一起民商事案件审结的直接司法成本。”最近,江苏省一家基层法院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成本作出测算。其中,不论是一起离婚官司还是一起邻里纠纷,法院直接办理民商事案件的成本,包括纸张、通讯、差旅费用等,都接近这个数字。但通过诉前调解,一起纠纷被调解成功的处理成本仅为95元;与此同时,当事人所付出的调解费用却是零。
近年来,江苏推行诉调对接的机制,大大提高了调解率,让群众用较小的成本、较快的时间解决纠纷。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个百分点。
在诉调对接的工作中,“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新措施值得一提。
早在2007年1月,常州钟楼法院与当地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若干意见》,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法院提供办公场所,指派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司法局保障经费,指派人员常驻法院,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一些简易、传统的民事纠纷及争议不大的其他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需要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
该项试点运行当年,钟楼法院受理的民事案较2006年下降了19%;今年上半年,案件增幅仅为7%,远远低于全市和全省法院的平均水平,审判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目前,江苏省法院已全面推广这一做法,所有基层法院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进诉调对接。
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表示,全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江苏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臻完善。
(200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