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还要明晰总体工作思路,更要把握工作规律,讲究工作方法,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多年工作的实践,特别面对当前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笔者认为,“教在经常,管在平时,严在无事,律在自身”是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路数。

教在经常。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奏效。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但三者又各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教育在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教育。所谓“百年树人”就是这个道理。教育对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导向作用。思想教育的导向涵盖思想信念导向、道德规范导向和制度规定导向,等等。思想信念导向是通过思想教育。道德规范导向是通过道德规范,制度规定导向是通过章法管理,如此通过不同方式来培塑良习。教育是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极少数腐败分子严厉惩处,使他们无藏身之地,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则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

笔者认为,在基层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更要注重发挥教育的特殊功能,将预防与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促进法院良好风气的形成和司法的廉洁高效。

管在平时。人们常说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起。反腐倡廉工作做到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关键在管,管还要重在平时。平时要管好人。常言道:“人生当有高境界”。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们有了比果腹蔽体更高的消费需求,也不为怪。但凡事都要有个度,要适度行事。平时不管会因享乐无度而发生代谢障碍,染上各种现代病、富贵病,乃至堕落为违纪犯罪。所以,我们党员干部要加强平时对人的管理。平时要管好权。哲人云:“剑有双刃当慎权”。要谨慎用权,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从哪里来人。如果这点都没有搞清楚,一切就无从谈起。要谨慎用权,就要时刻牢记,权力意味着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到慎权,还要树立主动管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平时要管好交友。俗话说“择善拒恶当慎友”。人生在世,朋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朋友的好与坏,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好的朋友会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坏的朋友则只会互相利用,乃到一同堕落,诚如古人所说的“与邪佞人交,如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与端方人处,如炭入熏炉,虽化为灰,其香不灭”。

严在无事。有的干部无事一身轻,出了事怨天忧人,平时怕得罪人,缺泛严格管理和监督。作为一名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要严在平时,严在无事,不能待出了事才严,亡羊补牢。我们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具体行动上的体现就是廉政、勤政、良政。廉政,我们所倡导的廉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我们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各项公务和非公务活动中,做到为人清白、为官清廉、为政清明,为人民掌权、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的利益,才能使人民群众对法律尊重,对司法公信,从而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勤政,首先应该紧密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做到老子说的“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工作中必须与干警心连心,想问题,定决策,办事情应该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标准,要做到“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还要励精图治、奋发进取,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们的干部在不同的部门,任务、要求可能不同,但脚踏实地、勤恳努力、扎实工作的要求,却是毫无二致。良政,首先,领导干部的能力要强,只有自身能力强,做起工作才能得心应手。其次,就是要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创造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有益的工作效果,使人民通过我们的工作得到实惠。勤而不废、廉而不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必须做到良政。

律在自身。“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四个一定要”,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珍视自己的形象,珍视自己的名声,珍视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二是提升党性修养。堂堂正正做人,不断提升品德境界,培养健康情趣;踏踏实实做事,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清清白白从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良好作风,带动周围干警。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心胸开阔,平等待人,正确对待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批评,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努力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共同创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