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华:如何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作者:高国华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2877
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通过有高度有深度的学习讨论,引领全体干警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思想及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新一轮发展建设中去。
一、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首要政治任务的科学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确立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要忠实地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职责,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自觉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人民法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通过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作用,毫不动摇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直接参与执政的过程,成为党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把司法审判活动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结合起来,依法服务大局。
(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当前,维护国家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和实施破坏活动,企图颠覆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我们应当始终高度保持警惕,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厉惩治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的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惩治境内外敌对势力针对我国经济建设的犯罪活动,捍卫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维护国家政治与经济安全。
(三)自觉维护大局稳定。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担负着特殊重要的职责。要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不同对象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尽可能地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渠道前通过政治优势予以化解,对已经进入诉讼渠道的,也要尽可能通过调解,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司法目的。通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对接的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涉诉纠纷。
(四)自觉维护人民利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对司法功能提出了新需求,要求司法保障的期待日益迫切,要求司法保障的范围不断拓展,要求司法保障的领域更加集中;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新需求,对程序公正更加关切,对实体公正要求更高;对司法效果提出了新需求,要求公正司法解决实际问题,要求依法裁判案结事了,要求人民法院做优审判工作,拓展司法职能;对司法过程提出了新需求,要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不断满足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需求,要求司法严格、规范,司法文明、廉洁,赢得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度。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建立健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认识和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首要政治任务
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司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必须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历史地、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认识和把握首要政治任务,要注重与新中国司法发展史相结合。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全国公检法机构及其各项正常工作陷于瘫痪状态,最终酿成了历史悲剧。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人民法院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原则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借鉴域外司法经验,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司法工作机制日益完善,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大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愈加丰富和发展,人民法院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民法院工作首要政治任务的提出,既是认识深化的必然,也是实践发展的需要。
(二)认识和把握首要政治任务,要注重与司法职能相结合。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必须强化惩罚、保护、调节职能并重的意识。我们要认真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就必须切实履行好审判这一基本职能,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同时,注重职能延伸,加强平安创建和社会法治创建工作,认真做好诉调对接、青少年维权、社区矫正、巡回审判、法律咨询,以及法官与镇街道结对等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讲规范、进乡村讲和睦、进社区讲平安、进企业讲诚信、进学校讲守法、进工地讲维权活动,活化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内容。
(三)认识和把握首要政治任务,要注重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考验。我们要认真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就必须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御社会上种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推进“平安镇江”、“法治镇江”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依托,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重点,以提升法院队伍能力素质为保障,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司法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确保民主法制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多做让人民群众喝彩的事。
(四)认识和把握首要政治任务,要注重与司法能力相结合。司法能力,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我们要认真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就必须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把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在审判与执行工作优质高效之中,打牢法律理论基础和业务技能基础,不断提高准确把握矛盾性质的能力、准确把握案件本质的能力、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准确把握社会反映的能力,实践中增强调解案件的能力和化解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实现案结事了。同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牢固公正审判的基础。
(五)认识和把握首要政治任务,要注重与司法形象相结合。司法形象包括爱民、公正、清廉、敬业和职业形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和评价,也是司法效果、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最直接的反映。我们要认真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触动,在政治热情上更加饱满,在精神面貌上有新改善,工作方法上有新作为,对待人民群众情感更真切。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塑造良好形象,真正用心于民、取信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首要政治任务的实践体会
我们法院是新成立的,应有的职能一样不少,存在硬件条件相对简陋,上下班路途远,“案多人少”和“事多人少”等突出矛盾。我院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调整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化解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困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上下功夫,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坚定正确政治目标,把准法院发展方向。我院围绕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进一步领会新时期新阶段审判工作的性质和职责,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不断巩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切实把思想上的收获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来,以新的思路、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指导实践。紧紧围绕“打造一流的队伍、建设一流的法院、创造一流的业绩、树立一流的形象”的工作目标,以打造知名法院和知名法官为抓手,不断夯实我院的发展基础,为维护镇江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加强走访沟通联络,促进法院自身发展。加强对群众的走访沟通,针对我院所遴选的法官不是本地人的特殊情况,对辖区内司法基础和司法状况不熟悉的现实,我院通过采取走访问卷的方式,深入基层,走近群众。让民众了解法院,使法院知晓民情,以使法院的决策建立在民需、民求、民想上,为群众提供最优的服务。法官们与群众亲切交谈,了解了辖区内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掌握了辖区当前主要矛盾纠纷的第一手资料,主动帮助解决信访、拆迁和其他疑难法律问题。加强与代表联络,邀请27名全国、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和31名省、市、区三级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视察巡回审判,旁听庭审,主动征求他们对法院建没、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持之以恒的沟通,实实在在的服务,法院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贴近社会民众生活,落实便民诉讼举措。坚持和谐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努力使诉讼更多地体现亲民、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内涵,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感受公正的司法程序,感受和谐的法院文化和司法权威。坚持司法服务理念,积极开展诉调对接,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推行网上立案、诉前调解、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电子签章等做法,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完善法官与镇、街道结对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坚持维稳工作理念,强化信访工作无小事、信访份内事的意识,注重工作细节,认真落实源头预防,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主动做好大接访工作,坚持下访,采取因人而宜、一案一策的做法,完成了郭春梅、袁茂林、史良贵等十余件上级交办的信访息诉工作。新区党工委、新区机关和新区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确保绩效良性发展。强化绩效意识,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官要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严把证据关、程序关,使认定的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避免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整合资源优势,根据工作进度和回避的需要,实行由立案庭直接分配案件到法官个人。同时,强化部门负责人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2件,同比上升342.73%,结案1088件,同比上升457.95%,主要绩效指标继续保持良性运行态势,有9 项指标继续在全省领先。
(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度。加强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通过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通过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巩固“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推进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切实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纪律不严、作风不正等问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度明显提升,至今没有发生任何投诉。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人民的重托作为法院的责任,把人民的期盼作为事业的目标,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追求,把人民的支持作为发展的动力,切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审判职能,创新创优,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