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奥运期间信访工作到位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3434
本报讯 “攻坚克难,因案制宜,坚持一案一策,努力做到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全力把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这是江苏省溧水县人民法院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的特别措施。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以来,该院接待、处理群众信访124人次,对上级法院、县委确定的10起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和稳控,没有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日前,该院领导向记者介绍了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面排查,掌控信访苗头。针对审、执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首先由承办人进行排查,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对可能引起涉诉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由立案庭逐一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当事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一一登记造册,确立责任人,报院长办公会。对于有上访苗头的人员,由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与当事人联络,会同分管副院长、承办人一起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突出重点,集中处理信访案件。该院紧紧抓住涉诉信访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将重信重访、进京上访等重点问题作为涉诉信访工作重点。将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以及上级督办的案件列为集中处理对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持一案一策、因案制宜,努力做到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加强协作,发挥合力作用。采取本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横向联动、与上级法院之间纵向联动、与其他机关、部门之间交叉联动“三项联动”措施,全力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协作,构建全员参与、分工负责的大信访格局。同时,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与各镇、稳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沟通,坚持法律、行政、道德等手段并用,走综治治访之路,将矛盾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涉诉信访全员责任制,认真抓好信访维稳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四定一包”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以涉诉信访源头预防责任、信访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责任制。“法院在奥运期间涉诉维稳工作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明确,效果明显,总体工作令党委满意,令群众满意!”溧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书记项雪龙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建等这样评价该院的做法。
(20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