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与法院整体工作的推进相协调,要积极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创造新经验,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更新法院文化的形式,不断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真正发挥先进法院文化功能和作用,始终保持人民法院的生机与活力。

一、广泛宣传,夯实法院精神的基础。法院文化的理论精深,内容丰富,但最具魅力的应该是它所体现的法院精神和司法理念,它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因此,法院文化的建设要着眼于法院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让法院文化的价值观念被所有法官共享,就必须广泛宣传倡导,形成共识,贯彻落实。要精心提炼出最适合法院发展,最体现司法理念,最有特色的法院精神,加以确立和塑造。法官作为特殊的群体,应当生活在一种健康高雅的法院文化氛围当中。没有法院精神和文化氛围,就会导致法院队伍里的一些人逐渐丧失理想信念,兴趣爱好偏离轨道,自律机制就会失去思想基础,他律机制就会大打折扣,违法违纪的情况就会不断发生。

二、培植典型,发挥先进榜样作用。先进模范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法院干警在维护稳定、惩治犯罪、保护群众和服务经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先进典型,法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着法院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实践先进文化的楷模。利用新闻媒体,采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和座谈讨论等多种途径,大力宣扬先进典型的优秀品质和感人事迹。发现、挖掘和培育单位有特色、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干警身边有榜样,赶超有目标,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发挥榜样的作用是建设法院文化的一种重要有效的方法。

通过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大力宣传、表彰那些最能体现价值观念的个人和集体并树为典型,同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激励方法,不仅有利于优秀法院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使先进典型发挥更大的示范和感染效应,而且有利于提高干警队伍的社会公信度,展现干警的风采。

三、改善条件,加强物质基础建设。一个庄重威严、宽敞明亮、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法院,无疑会给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一种凝重感和威严感;对庭审法官爱岗敬业、审慎裁判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法院的物质建设应当体现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审判效率、司法文明等法院精神文化的内容。国外法院特别是法治发达国家都特别重视法院的文化基础建设,特别是图书馆建设,他们认为图书馆是法院文明的窗口,是法院文化的标志,能够独树一帜法院的知识权威。据介绍,加拿大最高法院馆藏图书达20余万册、香港高等法院馆藏图书达6万册、专业期刊1000多种。走进这样的法院,给人以一种文化的厚重感,特定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让人肃然起敬。因此,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建设改造以及司法装备的配置时,应当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

四、加强培训,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法官是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承载者和实践者。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当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法官群体的专业素养、工作技能、道德水平,以适应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一个法院,他的法官素质不高或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和发展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法官自身应当不断充实、提高职业素质。法院也要注重对法院文化进行系统的探讨研究,重视对法官的培训和思想熏陶,始终把法院精神的塑造和现代司法理念的弘扬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而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完善制度,弘扬制度文化作用。要谋求法院各项工作新的发展和新的突破,首要环节是将各项工作制度化。在培育法官整体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健全、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如果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必然导致工作无序和人心涣散。要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官队伍,要创造审判工作的新业绩和新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来约束、规范法官的行为,以制度来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以制度促进工作,激励先进。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的方针,激励法院干警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法院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法官素质,规范法官行为,促进推动法院的开拓创新和发展,最终体现在司法裁判所蕴含的理念中。先进的法院文化,能提高法官及其他干警的整体素质,形成一系列为广大法官认可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司法理念、价值观念、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等,进而促进法院审判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