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怨结换笑容-记省“最佳人民法庭”徐州新沂法院瓦窑人民法庭
作者:刘春华 徐洁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2738
新沂法院瓦窑人民法庭地处苏、鲁二省交界,管辖着瓦窑镇等三镇及墨河西区的20万人口,村情、民情相当复杂,矛盾纠纷不断。面对案多事杂的工作压力,省“优秀法官”法庭庭长王茂峰却说:“大矛盾都是从小矛盾发展来的,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就没有解不开的结。”
几年来,瓦窑人民法庭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倾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构筑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该庭连续三年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三等功,2007年11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今年1-8月,该庭结案528件,调解撤诉率达79.19%,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修复亲情,让争房的子女赡养年迈的继母
瓦窑人民法庭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并且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调解新路子??分类调解。分类调解就是针对不同案情和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因案制宜选择适当的调解方式,追求最佳的调解效果。如对婚姻家庭类案件,运用“规劝引导法”、“亲情感化法”、“消除隔阂法”等,帮助当事人修复亲情关系;对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运用“家长里短法”、“证据优劣对比法”等,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对因一时冲动而引发的案件,则采取“冷却调解法”,适时延长调处时间,引导当事人冷静化解纠葛。
2007年3月,法庭审理了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三个均已成家的同胞兄弟在老父亲去世不到一年、继母还健在的情况下,为争三间旧瓦房闹上了法庭。诉讼中,三兄弟坚持要求按《继承法》和继母及其子女一起平均分割作为父亲遗产的旧瓦房。承办法官想,如果这样,每人只能分到不足5平米的房子且无法共同居住,因此他没有仓促下判,而是多次登门请来原告的亲友做工作。年迈的继母陈述了自己三十多年来将几个孩子抚养成人所付出的劳苦和艰辛,三兄弟的亲友也劝导他们不要只为财产而不顾亲情。法官耐心细致规劝引导,讲述了继子女也要负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尊老爱幼的道德伦理,用法律教育人,用真情感动人,终于促使三兄弟达成协议,放弃分割旧瓦房的要求,并当庭表示共同承担起赡养继母的义务。
消除怨气,让委屈的大娘撤回了起诉
在处理一些邻里因一时冲动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法庭则抓住主要矛盾,找到对立的根源,利用“消除隔阂法”等,使双方多点宽容,捐弃前嫌,握手言和。
原来,5月的一天上午,张大娘和老伴正准备下地干活,半路上遇到邻居李家兄弟与人打架,于是就放下手中的农具上前劝说。没想到李家兄弟嫌张大娘是多管闲事,争执中失手将张大娘打伤。张大娘住院后,李家兄弟去医院看望了几次就不见踪影了。张大娘出院后,一气之下来到法庭,起诉要求李家兄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4600余元。
承办法官明白,张大娘和李家兄弟是邻居,如果就案办案判决,不但解决不了双方的纠纷,还可能导致双方积怨。,张大娘是热心人,她因做好事劝架而受伤,其委屈的怨结主要在于李家兄弟对她住院后的态度太冷漠。于是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上门找到了李家兄弟,告诉他们张大娘劝架是做好事,如果任由他们打下去也许后果不可收拾。李家兄弟认识到了错误,由法官带着来到了张大娘家赔礼道歉,并拿出了赔偿费,张大娘顿时消了怨气,撤回了起诉。
温情执行,不让幼小的孩子心灵受伤
瓦窑法庭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为主,强制性执行为辅”的执行理念,把加强调解工作与动员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