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解民忧-东台法院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作者:王元元 发布时间:2008-09-08 浏览次数:2840
为拓宽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使法院调解社会化,社会调解法律化,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对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东台法院在法院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对外挂牌“东台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站”,人民调解窗口常驻调解员由三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组成。人民调解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共调处各类案件17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天,调解成功率达86.9%,所调案件履行率达100%,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解开心结 夫妻破镜重圆
找准突破口 巧妙促成调解
原告周某系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督促履行 力求案结事了
东台法院人民调解窗口的三位常驻人民调解员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他们不但一丝不苟地做好调解工作,而且每调结一件案件,就跟踪督促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做好每件案件的调后履行工作。原告丁某与被告陈某返还定金案,经调解双方约定以生铁抵定金,被告陈某须向原告丁某交付生铁10.95吨。调解协议达成后,三位老同志又忙着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接生铁,直到晚上七点,双方当事人才交接完毕,三位老同志忘却了疲惫,为最终案结事了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