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泽法院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注重摸实情、出实招、重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2015年至2016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为28件41人、35件3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分别7件9人、6件9人,青少年犯罪人数保持较低水平,无一上诉,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该院被淮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淮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淮安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表彰为2014-2016年度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专业审判团队。2013年,该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抽调熟悉青少年心理特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骨干担任主审法官,同时配备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专门负责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此外,还从关工委、妇联、团委各聘请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庭教育、心理疏导、沟通调解等方面优势,切实保障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的质效。

  推行审判方式改革,试行圆桌审判。圆桌审判以控、辩、审和被告人置于同一平面的圆桌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有助于消除被告人对审判的畏惧心理,增强人性化色彩,使整个庭审在宽松的氛围中有条不紊地进行。2015年以来,圆桌审判已成为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主要审判方式之一,达到正确处理和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提高教育感化成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治,能够从根源上消除其犯罪心理基础,让其感受到社会关爱。该院针对不同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聘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加庭审,设计不同的心理矫治方案。目前,该院有九名法官正在参加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争取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做到庭前沟通了解、庭中疏导矫治、庭后回访帮教,以此增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效果。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实行指定辩护一站到底。该院与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通过联席会议纪要决定,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后,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由该指定辩护人负责辩护,一方面节省了多次委托指定辩护手续,另一方面该指定辩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从而保证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近两年已为10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进行法律援助。

  落实监管措施,举行撤销缓刑听证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青少年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由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法院组织听证程序,司法局负责出示证据,检察院负责监督,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当场由公安机关执行收监或上网追逃,同时,适时组织其他缓刑人员到庭参加旁听,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2016年,该院已对2名青少年撤销缓刑举行了听证程序,既给被矫正对象提供了申辩的机会,亦规范了社区矫正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权,增强法院审理撤销缓刑案件的透明度。

  固定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因外出务工、疾病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监护职责,缺席法庭审理的情况下,该院从关工委邀请“五老”担任“合适成年人”,代行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职责,帮助未成年人理解相关问题,参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以此减缓或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庭审过程中的心理压力。

  细化封存措施,加大保护力度。为将刑诉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落到实处,该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了《会议纪要》,进一步细化执行措施。《纪要》严格了分案审理制度和案件查询制度:对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防止“交叉感染”,进一步缩小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扩散范围;对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查询的,要求其提交书面查询申请、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并说明查询的目的、依据和使用范围,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查询。

  延伸帮教和救助,开展亲情关爱活动。该院一直注重对已结案件中涉罪、涉案青少年的关爱工作,坚持开展如跟进帮教、贫困资助等活动。未成年冯某凡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在黄集家乡接受监督改造。该院法官定期到冯某家回访,还带去心理咨询师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该院还将关爱延伸到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从情感上帮助他们从自卑中振作起来,从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今年春节前后,为3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送去救助金6000元以及衣服、营养品等。

  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拓展法制教育范围。该院以创建“无讼校园”为抓手,定期联合预防成员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观摩庭审、观看法制宣传片;定期送法进校园,开展主题法制讲座,举行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深入学校、社区、船塘巷尾开展巡回审判,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六进”普法、志愿服务等活动。选择典型案例,制作《法官说法》电视节目,编撰《法官告诉你》宣传手册,加大案例指引作用;发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传播广、受众多等特点,进行线上普法和答疑解惑活动,通过以上活动,不断地扩大法制教育的范围,提升法制教育效果。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司法联动。为构建教育预防、司法帮教、救助维权工作体系,形成联动预防挽救的工作合力,2015年3月,该院联合关工委、团委、公安局、检察院等九家单位,制定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一改预防工作各级备战的态势,牵头搭建预防工作联动协作平台,对涉罪、涉案未成年人组团开展教育、感化、援救、关爱工作。该意见的实施,受到淮安市关工委的肯定。

  预防青少年工作任重道远,洪泽法院将在探索中继续前行,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