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曾是部队佼佼者,褪去军装成为法院人的他们,始终铭记着那份深沉的军人情怀,在新的岗位上奉献力量。

  “军人”的名义:服务

  1996年,时任新疆原子弹实验基地运输训练股长的陈中如,转业成为了淮阴区法院一名干警。从1976年到1996年,20年的部队生涯,他获得过13次三等功,也曾为国家领导人做过司机。转业命令下达后,他毅然放下过去的荣誉,脱下挚爱的军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2009年之前,法院的警车一直由业务庭分散管理,利用率较低,而且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存在一定的隐患。鉴于这些情况,院领导决定成立车队,对车辆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因为陈中如曾经在部队有相关的工作经验,院领导找到他,希望他能做这个车队“队长”。

  而此时的陈中如,已经在执行局工作了13年,对于办案,逐渐摸索出了自己的道路。

  从捍卫正义的一线执行人员,到默默无闻的车队队长,陈中如纠结了,但是“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的信念让他选择了调整心态,服从安排。

  新建的法院车队,是个有着34辆警车、29名驾驶员的“大”队伍,但是管理上却“一无所有”,犹如一盘散沙,面对这种情况,陈中如迅速投入到建设车队的工作中去。

  为了管理好车队,他到处征求法官的意见,结合部队车辆的工作经验,制定出淮阴区法院第一份《车辆管理规定》。陈中如给车队司机定下了十字工作方针:安全、爱车、守纪、节约、服务,这十字方针如今已成为每一位车队人自觉践行的守则,而这份规定如今仍旧切合车辆使用的实际需要。

  如今的他,即将退休,但是他始终是很多法院人心中无所不能的“队长”。

  “军人”的名义:坚守

  2004年10月,曾任福建31团军舟桥团后勤副处长的王金成,在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月的培训后,转业成为了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新手”,而这一待就是13年。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到执行局的第47天就开始办案了。”王金成说着刚到执行局那段“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时期。“刚开始真的很难,真正开始办案了才发现不会的东西太多了,幸亏我身边有一群厉害的法官。”

  发现自身不足的王金成并没有急于猛进,而是放缓自己的脚步,一方面抓紧学习法律业务,另一方面主动请教,认真总结办案技巧,在最短时间内掌握办案方法。

  很快,他就从磕磕绊绊办理案子的执行新手,成长为一名有技巧、有能力的办案能手。

  2007年,他接手了一件80多名工人索要劳动报酬的案件,在此之前,这个案子已经僵持了两个多月。

  该案中,被执行人张某原本是南陈集镇一家小服装厂的厂长,因为市场不景气工厂倒闭了,张某因无法支付80余名工人的工资被诉至法院。执行中,执行法官发现他租用的旧屋做厂房,生产机器也因为太旧无法进行评估而拍卖,张某几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80余名申请人情绪不稳,案件陷入僵持,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后来,这个案件转到了王金成手中,他了解到案件的情况后,首先耐心地与80余名工人进行了沟通,安抚好他们的情绪。随后,实地走访了服装厂,发现厂房十分破败,甚至有倒塌的危险,于是立即组织人员转移生产机器。

  “结果第二天,厂房就倒掉了。”说起这戏剧性的一幕,王金成至今都觉得庆幸。

  为了筹到款项,他找到当地一些个人经营的加工服装的小作坊,邀请他们现场查看闲置的机器,并将有意愿购买机器的个体户集中到一处进行现场拍卖,最终拍卖了4万多元的款项,成功执结该案,获得申请人、被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办理执行案子,不仅要懂法律,更要能解释得让申请人、被执行人听得进去。”说起办案心得,他侃侃而谈。

  如今的他,是一名仍然活跃在执行一线的法警,用他多年总结的办案技巧协助法官执结了一批批疑难案件,成为执行局毋庸置疑的“智囊”。

  “军人”的名义:担当

  “我是一名法警,冲锋在前,妥善处理好危机是我的职责!”说起自己工作的危险和困难,司法警察大队的李海刚笑着答道。

  李海刚于2012年12月转业安置到淮阴法院,在此之前,他是原北海舰队青岛保障基地的通讯参谋。

  刚到法院没多久,他就被分配到小营法庭的送达组,当时送达组人员很少,却要承担全庭几百件案件的送达工作。送达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作为新人的他,没有缓慢融入的过程,面对“任务”,他快速适应了节奏,担当起自己的职责。

  有段时间,送达组接到了一批涉及50余名当事人的物业纠纷案件的文书送达工作,因为程序问题,送达时限并不长,而物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比较特殊,虽然集中在一个小区,但因为白天当事人大多外出工作,家里无人接收材料,送达工作只能晚上进行。为了尽快送达到位,李海刚和同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坚决完成任务”,连续一个多星期,每天送达到夜晚11点以后,最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全部的送达任务。

  “送达工作就是这样,肯定得找当事人在家的时候去啊,这个很正常的!”

  从转业到现在,李海刚在法院工作不到五年。五年的时间,他对于每一次任务都抱着这是“我的本职工作”的态度在工作。

  2014年,民二庭法官在向被告送达文书的时候不仅被当事人拒收,还受到谩骂,甚至手机都被摔到地上,无奈之下法官向法警队请求支援。

  法警队接到消息后,立刻安排法警前往支援,李海刚正是当时支援的法警之一。当他们到达现场之后,被告已经躲了起来,一番寻找之后,终于在澡堂中找到了他。但是由于被告是一名包工头,在谈话过程中遭到了工人及家属的阻挠,他们甚至将李海刚等人包围起来。面对此情此景,李海刚等人迅速反应,快速地将事态控制住,妥善处理好问题。

  无论是送达时半路上的风吹雨打、加班熬夜,亦或是执行时与当事人的“斗智斗勇”,还是警队保卫时的尽职尽责,在李海刚心里,每一次工作中面对的困难、危险都是他必须做到的本职工作,是他的职责所在,不需要表扬。

  淮阴区法院的转业干部还有很多,靠谱的“管家”李晓峰、执行“先锋”靳晔……褪去军装,铁骨仍存,在不同的岗位上,他们始终怀抱军人的信仰,用自己的一举一动,践行着“军人”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