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善良民俗引入司法审判,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室机制,拓展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保障经济产业健康发展,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构建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在924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总结审判经验交流研讨会上,一系列江苏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和难点突破,以及百余名一线法官的深入点评和交流,为中国国情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探寻出新的发展路径。这是全省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一项重要内容。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在主题发言中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指出,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中国国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充分考虑和把握我国的司法实践,把我们自己的经验总结好、推广好、发展好。善于总结经验,是重要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也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

  回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国初期以及改革开放之后人民司法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民司法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历程,就是对审判经验不断总结和反思的过程;而在不断总结和反思审判经验的过程中,人民司法的内涵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

  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特别注重总结审判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确立,就是最有力的证明。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从事司法工作期间,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运用到司法工作之中,解决了一批诉讼多年的疑难案件,深受人民群众的爱戴。这引起了边区有关领导人的重视,指示对马锡五的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并在全边区司法系统予以推广。1944313,《解放日报》头版介绍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并发表社论,阐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19446月,由李维汉执笔,经毛泽东、周恩来审定的《陕甘宁边区建设简述》中写道:“提倡审判与调解、法庭与群众相结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至此,“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边区审判方式的主流,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得到了全面推广。

  再比如,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伪法统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经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1953年开始,全国各地法院普遍开展了总结审判经验工作。1954520615,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审判工作座谈会,着重研究总结审判经验问题。19545月到19555月,全国已有38个省、市的人民法院作出了70个专题或类型案件的总结,有些省、市人民法院还自行总结了很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55年上半年收集整理了14个大城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实际资料和13个大城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实际资料,形成了《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初步总结》和《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初步总结》这两份重要指导文件。19557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定通过这两份文件,并下发各大、中城市法院参酌试行。后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形成了《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和《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这不仅对当时的司法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而且为当时及后来的刑事诉讼法草案和民事诉讼法草案的编制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司法素材。对于这次审判经验总结的重要性和基本考虑,董必武同志说道:“这次总结经验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国家立法机关草拟程序法的实际资料,为了督促和指导各地人民法院正确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改进和提高审判工作……我们进行这项工作只是总结经验,写出几点意见,把行之有效的、便利群众而且已经比较成熟的经验肯定下来,并略加提高,不成熟的暂时不总结,以免脱离实际,无法执行。”这次大规模的审判经验总结活动,不仅对诉讼立法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产生了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总结审判经验工作,弄清哪些是正确的需要坚持,哪些是不足的需要改进,发现新规律,指导新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立足基本司法国情条件的客观要求,是有效解决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司法难题的重要途径,对于实现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紧密联系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针对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开展审判经验总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高院专项总结活动办公室会同省法院有关审判业务部门,对各地申报项目多次讨论、反复研究,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终从申报的534项总结项目中,确定了24个总结专题290项具体总结条目。制定《全省法院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分工方案》和《审判经验总结材料编写规范》两份指导性文件,按照确定的责任体系,要求各牵头负责人对专题下的具体总结条目进一步进行梳理,分解责任,细化分工,明确要求。各地法院、省法院有关部门对具体总结条目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收集台帐资料,深入了解基层一线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把总结审判经验建立在坚实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各牵头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牵头专题总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有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亲自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有的责任单位通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条线工作会议、法官或社会有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认真研究讨论经验总结材料,确保了经验总结材料的质量和水平。

  8月底,从各地法院和省法院有关部门报送的第一批经验总结材料汇总形成。这些来自审判一线的鲜活经验囊括了推动司法服务大局、促进司法为民、创新审判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提高审判技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机制等9个主题,充分反映了各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科学发展的新定位,渗透着司法为民、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念,展示出统一审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规范事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提高司法社会公信力的努力。

  省高院从中选取70篇经验材料,参加集中交流研讨。参加交流研讨会的不仅包括省法院领导班子、各中院院长、省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还邀请了三级法院部分一线法官和资深的退休法官,共一百多人全程参加。在两天半的时间里,与会代表对9个专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研讨材料和参阅材料数据详实,例证鲜活,形式多样,主题各有侧重,突出各法院、各审判条线特色工作,突出创新实践,既有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经验;也有如何优化法院内部资源,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优质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具体经验;还有如何破解人民法院当前所面临的各种司法难题,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全省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有资深法官和一线法官的个人经验,等等。

  交流研讨形式新颖。在各专题的主题发言之外,还设立了会议点评和自由发言阶段。各级法院、省法院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发言,一线法官进行点评,并邀请资深的退休法官和中院、基层法院的一线优秀法官参加会议并发言,使经验材料接受各层次法官的评判。事实证明,这一形式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各位点评人的点评,角度独特,思考深入,观点鲜明,建议明确;一线法官的自由发言,个性鲜明,精彩纷呈,起到了对经验的补充、补证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将于11月全部完成,共有24个专题290项具体总结条目。省高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较论证,有重要指导价值的典型经验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形成审判经验体系指导全省法院审判工作长远发展,并用适当方式进行转化推广。同时,全省法院将建立健全总结审判经验的领导机制,把总结审判经验工作作为审判委员会指导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纳入常态化管理。

 

    (20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