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法官的执行情结-记新沂法院执行局局长赵明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8-09-18 浏览次数:3338
1976年来到法院工作,18年来他就像一根螺丝钉稳稳的扎在在执行战线上,18年间他共执结案件2000余件,在他的带领下新沂法院执行局每年结案率、执结率等各项指标均在徐州中院系统排名考前,这就是新沂法院执行局局长赵明。
再多的钱也不能出卖良心
从事执行工作年,每年总有许多人给他送礼,申请人送礼想使案件早点执行,被执行人送礼想使案件久拖不执。对待送礼者他就一句话;“我们按照法律执行,依法办事”。2006年5月,赵明的一位老同学来到他的办公室,闲聊几句离开时把一个信封放在赵明的桌子上,送走了客人赵明打开信封一看里面装了5000元钱,他马上打电话给老同学,老同学说没什么意思,他的表弟王某被申请执行,暂时没钱,想让赵明给照顾照顾。此后照明多次打电话让此人把钱拿走,这位老同学就是不出面,于是赵明将钱交到了院纪检。王某是包工头,带工人们在外地干活,工程结束后,王某拖欠工人工资拒不发放。王某在市区有两套住房,而且开着名车,拖欠工人工资,就是想故意拖延。查清王某财产后,赵明亲自带队查封了王某的银行存款、车辆及部分设备,并对王某予以司法拘留,没过半小时王某家人就将拖欠半年之久的工资110000余元送到了法院。事后老同学逢人便说赵明不讲情面,嫌送的钱少了。每当听到这些,赵明总是淡淡的说:“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能出卖良心”。
退休后有的是时间休息
2008年5月,执行局受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张某与李某系一墙之隔的邻居,张某翻建房屋时擅自将院墙向南移,占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