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当是社会正义的守望者
作者:周正前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1222
有人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法律帝国的王侯。也许这种说法现在看来有些偏颇,但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永远是法官神圣的职责,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中,法官终将成为全社会最终的裁判者。
在我的心目中,端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之上的法官们俨然是正义的使者,是公平的化身。他们以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行和坚定的意志无声地宣扬着法律的神圣与不可侵犯,他们以一身浩然正气打造出人间最高贵的品格。法官是光荣而又崇高的职业,然而当代的法官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却多少有些困惑、有些无奈。
在当前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之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性中最阴暗、最丑恶的一面尽情地展现在社会舞台。与此同时,人民法官们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境地,一面是辛苦的工作和微薄的待遇,另一面是手中的权力和各种诱惑;一面是正义的感召和道德的约束,另一面又是不肯安于现状的私欲的驱动。此时此刻,我们的法官将如何抉择?
有人说,在人类还没有高尚到大公无私的时候,当主导人们行为的仍然是功利本能的时候,道德就只能依靠社会评价来维系。如果社会对善良的德行不再给予应有的评价和回报,对卑劣的德行却给予宽容乃至纵容时,谁还能奢望个人仅靠热情去坚守道德的阵地呢?
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也是道德的守护者,更是社会正义的守望者。即使是道德沦落、世风日下,人们还可以期望法官以公正的判决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而如果法官丧失了职业道德、泯灭了人性良知,那么,法律和道德的公信力将不复存在,社会公正的基石便崩塌了。既然做了法官,就意味着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选择,此时美德就不仅仅是美德,而更是一种责任。
今天,我们且不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古训,因为在商品经济的社会,我们不能苛求人们都去做不计名利的圣贤。然而,既然愿做人民的法官,就要有甘做牺牲和奉献的气度与品格。法官可以是物质上的平民,但他必须是精神上的贵族。当法官以渊博的学识、悲天悯人的胸怀、刚正不阿的气节造就出人世间最高贵的品格时,便足可以昂首屹立于天地之间!
诚然,我们看到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法官无异于最普通的公务员,他既不享有代表社会的最高裁判权,也谈不上司法中的独立人格。然而作为当代的法官,却不能有丝毫的软弱和谦卑,更不能把“明哲保身、左右逢源”奉作执法的睿智。法官要有苍松一样顶风傲雪的精神,要有钢铁一般坚强不屈的意志,要有大海一样容纳百川的胸怀。也许,在今天他们还无力论及兼济天下,但是,人民的法官只要有一身骨气和正气,却足可以做到独善其身。不管你是豪绅富贾,还是达官权贵,也不管你是恩惠相许,还是一掷千金,人民的法官只要有骨气,就能在灯红酒绿的诱惑面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只要有正气,就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维护法官的人格与自尊,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每当我看到朝阳从东方升起,把万道霞光洒向大地,我就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轮火热的太阳,映照着人性的光辉,推动着历史、文明滚滚向前。只要人民法官胸怀天地浩然之正气,则国运可兴、民族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