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坚持司法和谐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平稳推进。近3年来,该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4件,目前已终结破产程序23件,涉案破产企业资产变现达1.9亿元,安置职工1.8万余人。最近,铜山法院被县委授予企业改制特殊贡献奖

  2006年以来,铜山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加速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方略和3年内完成县属企业改组改制任务的要求,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中,针对破产案件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变现难度大以及企业职工安置压力重等特点,严把三关,加强协调,确保企业改制工作平稳推进。

  严把清算管理关。为确保破产清算工作依法有序,该院与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加强合作,将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善于协调的法官充实到各破产清算组,并制定了《关于破产案件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清算组破产清算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清算组的工作程序、职权与责任,强化了法院在破产清算中的主导地位。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参与破产案件的指导审理工作,建立了周例会、月汇报、季小结的工作制度,保证了各种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加强清算组的财务管理,开设新的账户,每个清算组配备两个会计,负责清算组自身和破产企业财务账目的审查工作;实行支出预算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该院还定期对清算工作进行清查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去年,该院查明了某企业破产清算组组长王某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移交审查公诉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严把资产处置关。该院在资产处置中,为减少企业改制成本,对能够盘活的企业实行先租赁生产后整体收购,强化了对资产评估、审计和拍卖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开、规范。从去年10月份起,该院规定,所有破产资产拍卖一律安排在法院审判庭进行,司法鉴定科、破产合议庭及破产清算组成员现场监督,法警现场维持秩序,有效遏制了拍卖现场串标等各种违规现象。铜山县铸轧厂评估价值分别为89万元、6.4万元的废旧设备和其他建筑物,拍卖后以190万元和15.5万元成交。通过对破产企业处置资产严格相关,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

  严把职工安置关。该院在破产案件立案前要求企业提前做好职工安置预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安置预案和破产预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还需要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具体意见。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采取先安置后分配内债,或先分配后安置,并实行职工分流、重新就业等职工安置方式的多样化。同时,加大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力度,努力提高分配比率,2006年以来,该院执行破产案件标的额达800余万元。

  通过法院的破产审判,使铜山县盘活了大量的国有闲置资产,建立了以江苏润丰生化有限公司、徐州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化肥、农药等生化产品产业体系,以江苏霸王山水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水泥产品产业体系,以徐州香醅酒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酒精产品产业体系,较好地完成了退出市场,盘活资产,身份置换的改制目标,增加了政府的财税收入。2007年,铜山县再次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行列。今年以来,该县的经济总量增幅超全省平均进度。

 

    (200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