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现刑事案件“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目标,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在9月1日当天审理10件案件且当庭宣判。除一件涉及公民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之外,其余9件均庭审直播。

  探索繁简分流,能够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是对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大批量、爆发式起诉的有效举措。经统计,区检察院从8月15至8月31日,起诉案件3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26件,普通程序6件,“难案精审、简案快审”是目前法院应对审理节奏快、法官办案压力大的有效举措。

  “简案快审”也需要其他办案机关的无缝对接。当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有润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飞、副检察长田云山、公诉科科长刘滢等。润州区司法局也积极配合,做好宣告缓刑被告人的审前调查工作。适用繁简分流机制集中审理,既减少了当事人讼累,又节省了办案时间,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经了解,目前润州法院正积极探索刑事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的条件:一是案件情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二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是被告人在送达起诉书笔录中必须自愿认罪,被告人、被害人对适用法律无争议。

  “简案快审,不减权利”,刑庭庭长赵勤强调,在审理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包括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最后陈述权,尤其在当庭宣判前,要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分管副院长杨克勤表示,该院下一步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改革,对刑事速裁工作逐步尝试,形成更成熟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与公检司各相关部门司法联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