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缘何回落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942
2008年,江苏省淮安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06件;2009年为3903件,2010年4967件。三年来,每年都在以千余件的幅度上升。
然而到了2011年,截至11月20日,该市法院系统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84件,同比回落了1097件;其中调解结案2501件,调撤率为81% ,同比提高了17%。这得益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调处机制。
案件“井喷”,
引出“一体化”调处机制
2007年,淮安两级共9家法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42件,平均每家法院仅70件。从2008年起,劳动争议案件每年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
收案“井喷”,给法院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加大,“白加黑”、“五加二”,仍然不足以应对。
去年10月,淮安中院把市人社局、总工会和经信委等部门的人员邀请到法院召开座谈会,商讨解决劳动争议良策。最终,“一体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应运而生。在市总工会成立“一体化办公室”,由工会、经信委、人社局和市中院派员分别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和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
遇有劳动争议纠纷时,首先由“一体化办公室”负责受理,视情转交调解庭;调解庭受理纠纷后,分别在工人和企业之间做好调解工作;纠纷进入仲裁程序后,调解庭继续跟进,与仲裁庭一道做好裁中调解及裁后服裁工作;如进入诉讼程序,调解庭和仲裁庭也将同步跟进,协助法官做好诉中调解和诉后服判息诉工作。
程序简化,
让维权不再耗时费力
“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建立,首先大大简化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维权不再耗时费力了。”“一体化”办公室成员、市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长孙宪腾说。
今年7月,一名中年妇女推着已高位截瘫、极度衰弱的丈夫来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哭诉某建筑企业在丈夫高空坠落急需医治时却置之不理,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并落实工伤待遇。在仲裁委指导下,这对夫妻来到了设在市总工会的“调裁审一体化”办公室。
听完夫妇俩的倾诉,工作人员对其遭遇非常同情。然而,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之后仲裁才能受理和处理;如果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得走行政复议、上级复议、行政诉讼、伤情鉴定等程序。如果将这些程序全部“走”完,至少需要3年时间。而眼前这名农民工如得不到及时医治和救助,将有生命危险,他的家庭也会因此陷入绝境。能否不走这些繁琐的程序,就把问题给解决了呢?
由法院、人社局、经信委和市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调解组,顶着烈日深入工地调查核实。通过努力,最终只用半个月就妥善处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
工会开庭,
给劳动者创造“主场”机会
对不得已走上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坚持把庭审搬到工会去,同时由法官和从企业人民陪审员、工会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这样不仅让劳动者有了“主场”的感觉,同时因为“裁判”里有“自己人”,也容易接受合议庭提出的调解方案。这也是八成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中得以调解结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9月6日上午,从市总工会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出来的朱耀华一脸喜悦。因为他和十几名工友一起,当场从公司代理人手中领到了6万余元的赔偿款。
十几名工人因为经济补偿金等与他们原先的工作单位某棉纺公司淮安分公司及无锡总公司产生了纠纷。工人们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8月24日该案移交到市中院。
工人们的担忧很多:没打过官司,和公司比自感是弱势群体,告自己的“老东家”心里没有底。
听说是在工会开庭,工人们就感觉自己“来到了主场”。他们看见审判台上除坐着法官外,还有一名没穿法官制服的人民陪审员,从心底里对法庭充满了信任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得以履行。
上门释法,
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
近年来,淮安市逐渐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调裁审一体化”办公室通过调研发现,因为一些台商对大陆相关法律不甚了解,致使部分台资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劳动争议有随时发生的可能。为此,他们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预防案件发生的重要手段,主动上门讲解政策,帮助企业修改规章制度,杜绝企业在制度上存在违法条款的现象。
法院还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市经信委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活动,宣讲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
在对江苏某服务公司走访中了解到,为该公司做销售的陈某,去年7月被确诊为肺癌。陈某去南京住院前,为了保住自己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特地托人代替自己销售这些食品。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陈某未经许可不出摊,违反了公司规定,遂做出扣发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陈某不服,并准备将公司告上法庭。
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主动向食品公司领导讲述“公司规定不能对抗法律”的道理,并提议公司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陈某一些补偿。最终,该公司在法官指导下,不仅全额给付了陈某的工资,而且还向陈某补贴了1万元医疗费用。
一场可能走上诉讼渠道的纠纷,就这样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