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创新机制 南通深化和完善诉调对接工作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3056
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为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与市委政法委、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加强与工会、妇联、公安、司法、工商和消协等部门的联系,为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双向互动,整合资源。实行邀请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协助调解,以及委托大调解中心调解,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尽可能地进行庭前调解,促成和解结案;对重大矛盾纠纷实施诉前指导调解和诉中联合调解。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或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和调解经验丰富的社会人士担任调解 员,实施“坐堂”调解与流动调解相结合。
加强指导,提升水平。通过多渠道、多样的方式,对各类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各级调处中心的调解指导员或社区联络员。举办专门法律知识讲座,进行庭审观摩和法制宣传,指导调解员调处纠纷。
目前,诉调对接工作在南通法院系统遍地开花,不仅使社会矛盾纠纷得到稳妥地解决,不留任何后患,而且大大节约了审判资源和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通过实施诉调对接工作,提高了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据了解,南通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连年攀升,在全省法院系统连年位居前列;改善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状况。诉调对接工作已全面覆盖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促进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诉调对接工作重在以调解手段解决纠 纷,特别是在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复杂矛盾纠纷时,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了“调多判少、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新格局;提高了南通法院的社会影响力。 诉调对接工作已成为平安南通建设的重要特色。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到南通法院视察时,称赞南通法院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 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张军华)
(200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