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零上访的秘诀?常州戚墅堰法院息诉止访工作纪实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3265
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建院30年来,无一件涉诉案件当事人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法院上访,奥秘何在?
近日,记者在江苏常州采访时,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告诉记者,该市戚墅堰区法院建院30年来没有一件信访案件走出区法院门,记者为之惊叹!
随后,记者打电话给江苏省有关部门询问,得到了从未收到过该院信访案件的答复。
记者驱车赶到戚墅堰区法院,径直来到大门旁边的信访接待室。接待室的工作人员端来一杯茶水,热情地迎了上来。“同志,您有什么问题要反映吗?”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信访登记簿准备登记。记者看到登记来访的情况,最后一列都是清一色的“已解决”。
记者说明来意后,这名工作人员滔滔不绝地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处理信访的情况,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几个部门,感悟出他们处理信访的三个秘诀:
秘诀之一:这里有一个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领导班子
采访中,记者在该院院长裴阳的手机通讯录中看到了十多个上访群众的手机号。“重点户的号码都收录了,这些人都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他们有事就会直接打电话让我帮忙解决,我也经常主动跟他们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争取工作主动,现在我们都是朋友了。”裴阳说着,随手拨通了其中一上访群众的电话,询问其工作、生活情况。
遇事找领导是信访群众的正常心理,该院领导对信访群众不回避,遇事不推诿,拉近了与信访群众的距离。自建院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但重视信访工作的传统始终没有丢。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确保信访群众能当面向院领导反映情况,该院在长期坚持每周二院长接访日制度的同时,还实行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由一把手院长安排专门时间,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方某驾驶摩托车撞倒了王某,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交警认定方某负全责,主持双方达成由方某赔偿王某1000元的调解协议。后王某病情出现反复,认为系由事故引起,遂向该院起诉要求方某赔偿。因被告抗辩原告的伤残与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双方调解未果,该院遂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诉讼期间,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扬言要上访,还曾因携带刀具威胁信访局工作人员而被行政拘留15天。针对这一情况,裴阳亲自出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并研究制订稳控预案。审理中,还多次与承办人一起动员原告分批先期支付部分赔偿款。最后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5万余元,并于其申请执行当日就全部执行到位,王某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5年来,该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960人次,当场处结率达78%,按时处结率达22%,无一人重复来访。
秘诀之二:这里有一支齐心协力解决信访的法官队伍
树立全院一盘棋的信访工作理念,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信访预警、信息网络和信访处置机制,加强法院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各个审理环节、各个岗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了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裁判公正是息访的基础和保障,为此,该院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完善落实了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和考核、岗位目标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强化管理,加大对审判责任的追究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当事人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该案起诉到该院后,原告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情绪十分激动。承办人没有受到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的束缚,而是多次到事发现场进行勘察,作出被告负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并据此判决被告赔偿4万余元。该案执行中,被告玩起了“失踪”,眼看执行无望时,执行人员遂另辟蹊径,从“车辆保险”上找到执行突破口,顺利将4万余元的保险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中。原告对此案的处理十分满意,在审理和执行环节先后送来两面锦旗。近5年来,该院一审裁判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到了94.5%;上诉改判率只有0.8%。 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以及行政案件的案外协调等和谐的处理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5年来,以上述3种方式解决各类纠纷占全部结案的67.4%。在突出庭前、庭中调解的基础上,坚持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判决后,着力做好判后息诉工作。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详细询问对哪些问题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使他们明白法院判决的道理,或者通过沟通使他们接受判决,不再缠讼,最大程度地减少申诉、上访。
秘诀之三:这里有一套息诉止访的艺术方法
该院建立了一整套接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实施信访全程跟踪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做好来访登记,详细记录来访人具体情况、来访时间、次数、反映问题情况、接访领导处理意见以及处理结果。对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初审分流、立案审查、归档考核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步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和办理期限,实行“流水作业式”的动态流程管理,确保了信访处理环环相扣,及时高效,确保一般问题24小时内处结,申诉案件60日内处结,其他来访问题3日内处结。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立案庭立案时随案附送《涉案维稳信息流程登记表》,各部门坚持每月排查矛盾易激化案件或当事人情绪激动、容易引发信访的案件,在月初报立案庭,由立案庭汇总,扎口管理、跟踪督办。对所办案件一月一排查,对可能会发生涉诉信访的案件,有的放矢地制订解决方案。为及时掌握信访隐患,该院制作了“干警廉洁办案监督表”,载明案件审理是否存在程序违法、裁判不公等事项,在立案时随案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就载明的事项和对案件审理是否满意作出评价,该信息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分类汇总,并作出相应处理。5年来,该院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9.6%。
推行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在办理申诉过程中,始终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及时将申诉的受理、审理和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对申诉被驳回的,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带着裁判文书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说服、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对于来信来访,该院同样建立档案,及时给当事人进行答复、反馈办理情况。对审理终结的信访案件,还组织与当事人再谈一次话,再开一次“听证会”,再向有关部门通报一次情况。对于执行信访案件,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告知执行人员在执行中所做的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
创新甄别机制,因人因案制宜,落实稳控措施。该院将涉诉信访案件分为无理无序、无理有序、有理无序、有理有序四类,并做到“分门别类、一案一策”。对反映承办法官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信访举报,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审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对申请再审的案件及有关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及时审查,专题研究,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及时提交审监庭予以复查立案,尽量避免积压;对无理信访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力争息诉息访;对列入重点信访对象,有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倾向的,采取外松内紧的办法,一方面盯住不放连续做工作,另一方面落实稳控措施,实行跟踪“服务”,时刻掌握动向、行踪和思想动态,预防失控而越级上访。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