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14710
江苏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2019〕239号)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高法〔2019〕307号)文件要求,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审核考察等程序,报经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我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苏州市中级人法院
4.宜兴市人民法院
5.如皋市人民法院
6.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二、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1. 夏 婕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 闵仕君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
3. 刁安心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4. 张 镇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处副处长
5. 王为华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6. 范守建 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省评选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 话:025-83785482
电子邮箱:jsbzjlgg@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 编:210024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