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2019〕239号)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高法〔2019〕307号)文件要求,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审核考察等程序,报经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我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苏州市中级人法院

4.宜兴市人民法院

5.如皋市人民法院

6.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二、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1. 夏  婕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 闵仕君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

3. 刁安心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4. 张  镇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处副处长

5. 王为华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6. 范守建    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省评选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  话:025-83785482

电子邮箱:jsbzjlgg@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  编:210024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