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工作是神圣而庄严的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同样也是对人民陪审员的要求,人民陪审员是群众选出来的代表,肩上的责任重大。如何当好人民陪审员,笔者浅谈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当好人民陪审员首先必须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不能稍有懈怠。

二是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掌握审判活动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学习的方法很多,途径也不少。但学习时要结合具体案例学习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是比较好的学习方法。每次开庭前,要认真查阅案卷或是向审判长询问案件及主要事实,就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先学一遍,使自己对该案大致有个了解。庭后再认真总结,找出同类案件的共性特点和本案的特殊之处,积累经验。

三是当好陪审员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到法院执行陪审工作时,根据预约,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使其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二是要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作为陪审员,一定要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安排。评议时应当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及涉及法律的分析,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三是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