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增人员需具备那些司法规范意识
作者:董正远 王斯琪 发布时间:2008-11-17 浏览次数:1272
目前,法院新招进的助审员、书记员较多,且年轻,他们的职业规范意识淡薄,针对这一问题,就如何提高他们的司法规范意识和职业道德,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性,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任何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始终站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斗争的前线。
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培养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忠于职守、严肃执法、廉洁自律、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树立全局观念,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方面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
三、要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学习,熟悉法律条款,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实体法律适用能力,熟练掌握程序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注重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正确适用法律,保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四、要具备清正廉洁的良好品质,当好廉政监督员。严格遵守各项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八不准”,经常对照检查,警钟长鸣,自觉把关,守住道德防线,在廉洁自律的基础上,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互相监督,互相检查。
五、要具备谨言慎行的基本素质,保守工作秘密。对工作细心周到,稳重小心,不放松每一个细节,不放松每一件小事,一言一行都要一丝不苟,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严防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审判秘密,更不能故意泄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