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理能服人-记南通中院调解能手唐明渠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08-12-02 浏览次数:2888
都说执行难,作为执行局的裁决工作,当事人在一审法院执行提出异议时复议需要到中院执行局,中院本身的执行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也要进行复议,这类案件本来就比较复杂,裁决时让当事人心悦诚服不是件简单的事。在江苏南通中院执行局,提起唐明渠主办的裁决案件,许多当事人常常冲着怒气来,带着笑容走。临走还不时地夸赞说:“唐法官说理能服人。”
院里规定9点上班,没有特殊情况,唐明渠一般8点10分左右就已上班了。上班的第一件事,看卷宗,理案件,针对不同案由,分析当事人复议的理由是什么,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理由怎么说服。常常见到这样的情形,每天上午和下午一上班,当事人怒气冲冲地来到他办公室:“唐法官,我们提出的复议,处理不公找你算帐?”不管当事人态度多么生硬,他既庄重,又威严,总是从容自如,依法有据,说得当事人的心渐渐软化了,最后一个劲儿地点头称是。
复议申请人吴某因申请执行人单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通某生物化学制品厂一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民事裁定,向南通中院申请复议。接到此案后,唐明渠分析了整个案情。一天,吴某来到南通中院,开始,吴某情绪激动,冲着唐明渠没好话,扬言此案处理不当,要上访,唐明渠笑脸相迎,和风细雨。隔天,听证过程中,唐明渠认真听,细心问,让书记员耐心记,归纳争议焦点,然后一五一十地阐明一审法院执行民事裁定的理由,吴某听了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明白一审法院的裁定是正确的,当庭与单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吴某一次性给付单某人民币28000元,单某放弃对吴某其他的请求;吴某与单某之间无其他争议;吴某撤回复议申请。临走吴某惭愧地说:“唐法官,原谅我的无知。”
唐明渠原在中院民庭当法官,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4.13%,江苏省高院民二庭的领导说,像唐明渠调解率这么高,在全省中院是少有的。唐明渠被南通中院评为调解能手,荣记三等功一次。去年,他到执行局工作后被任命为执行长,他主办的裁决案件,既快又好,深受当事人的赞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