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分析四项案件上升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作者:黄海燕 发布时间:2008-12-03 浏览次数:1206
截至11月份,南通开发区法院四项未结案件为43件,同比上升22.86%。分析四项未结案件上升原因主要为:一是三类案件增多导致四项案件数长期处于高位。这三类案件为被告下落不明导致公告的案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要求伤残鉴定的案件、执行中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二是当事人维权意识的提高。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鉴定程序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确认;三是部分审判人员对四项案件重视程度不高。个别案件承办人对程序公正的重视程度不高、不注意及时恢复审限等。
相应的建议措施:一是对于公告类案件,送达副本时严格按照民诉法规定,在穷尽各种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从而扣除审限;评估、鉴定类案件在交评后合理期限内掌握评估鉴定的进程,报告完成后,及时恢复审限,避免隐性超期。二是加强对四项案件类型的理解与学习。定期排查,经常梳理未结案件,对于符合四项案件规定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网上及时登记。注意在扣除审限的情形消失后,及时申请恢复审理。三是加强对四项案件的审批手续。建立和完善四项案件的审批、提示机制,在扣除审限时经过庭室领导、分管院长把关审批后,凭书面审批手续进行网上点击工作;确定部门和人员通过不定期检查和提示促使审判人员及时恢复审限,杜绝隐性超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