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应如何提高后勤管理水平
作者:许光 发布时间:2008-12-08 浏览次数:1178
当前法院工作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新时期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无不与后勤管理息息相关。作为基层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人员,就如何提高后勤管理工作水平,为法院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一流的服务和保障,谈一点想法和体会。
一、管理观念要创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传统的后勤管理是服务型的管理,随着时代的进步,应当为传统的后勤管理模式增添新的内容。一是应当有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实现管理目的,发挥管理效用的第一因素是人。在后勤管理中,要吸收借鉴行为科学的某些原理,在管理中注意人的内在需求和行为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管理调动起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最大限度发挥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实现管理者设定的目标而努力,二是应当有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应在管理中自觉地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层次。
二、管理要讲求效益。后勤管理的任务是提供和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法院各部门能高效、协调、灵敏、有序地运转,避免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法院不是生产性企业、自身不可能创造经济效益,但可以通过管理使法院有限的资源配置效益化。在传统的后勤管理中所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局,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资产闲置或利用率低的现象屡见不鲜。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就是要把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不能开源的情况下注重节流,节约开支,延长物资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三、管理要科学、民主。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具有微观性、专项性、规范性的特征,既具体又全面,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操作层面上的工作,必须讲求科学性。换言之,后勤管理要遵循后勤工作的规律。对某些工作要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开庭审判、会议召开、外事接待等都要事先做好准备,要有超前意识。后勤工作的每件事还都涉及到审判和干警的切身利益,在管理的决策中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既可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也有利于决策的落实,并产生实效。
四、管理应形成大管理格局。后勤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既要处理好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法院与外部诸方面的关系,可以说,法院后勤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因此后勤管理应形成大管理格局,各项管理工作应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上观察、策划、实施,各项管理内容应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确保管理效能的实现。
当前,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法院后勤管理工作,只有积极地探索、研究和创新管理模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并结合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实际,才能使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符合审判工作需要,才能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