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低龄化现状分析
作者:张留兵 刘根明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995
职务侵占案件中被告人年龄低龄化的现象日益严重,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在近两年审理的公司企业人职务侵占案件中,2007年被告人在30周岁以下的有21人,占所有被告人总数的87.5%,2008年1-11月被告人在30周岁以下的有69人,占所有被告人总数的88.5%,其中涉少案件11件。虎丘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呼吁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此类职务侵占案件的特点:
1、犯罪年龄低。年龄大多在30周岁以下,而且集中在20周岁左右,主要为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两三年的人群。
2、犯罪领域相对集中。职务侵占高发的职位主要集中在外资、合资企业中的仓库管理员、保安、物料员等岗位。
3、作案时间跨度较短,作案频率较高。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两年,更多的在半年及两至三个月内利用企业管理上的漏洞突击作案。
4、作案手法比较单一。此类案件的被告人由于刚步入社会作案的手法相对比较单一,大多采用夹带、与保安勾结私自运送等手段作案。
5、犯罪主要以贪利为主,犯罪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内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以及原料,这部分产品及原料的体积小、价值大,容易被实施侵占与销赃。犯罪所得多为被告人用于上网、吃喝等享乐。
6、被告人的法律意识普遍薄弱。由于初、高中阶段教育对法律教育普及不够,很多被告人的法律意识薄弱,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犯罪。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被告人低龄化现象日益严重,被告人多是家中独子,或者刚刚结婚是家庭中的顶梁柱,这给许多家庭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要缓解此类案件发生居高不下的态势需要社会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尤其是职务侵占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的上升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共同努力,打造立体的安全预防体系。
一是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力度。在学校教育方面,很多学校没有统一的法制课时。一些普及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程的学习流于形式,授课方式也大多为满堂灌、填鸭式,缺乏与学生的互动,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在学校尤其是中、小学,要把法制课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应发挥监督指导的职能,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其检查考核的范围,制定出有效的评估机制。这样才能使得很多学生不至于走出校门就步入“高墙”。
二是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企业要严把职员“准入关”,建立业务技能考核与道德素质考核“双轨制”的员工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低龄化的隐患。同时企业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加强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从公司容易发生职务侵占的岗位着手,建立领导防范责任制,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推行定期轮岗制,确保部门、员工之间的相互制约。
三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如今人口流动比较频繁,很多企业对员工过去的行为只能从简历上简单了解,而且员工加入到企业后又分散居住,无法进行集中的宣传教育,企业要加大在此方面的管理,定期的组织员工进行法制培训,并在厂区内张贴法制宣传材料。同时对易滋生职务侵占案件的岗位进行重点预防,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化、常规化。
四是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的威慑力。一方面,强化法律责任的追究,一经查实,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另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予以曝光,形成预防此类犯罪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