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执行对抗心理的预防
作者:顾小萍 姚圆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次数:1070
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践来看,被执行人往往存在着对抗心态,也即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拖赖等方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心理状态。
一、执行对抗的类型
对抗心态的表现两大基本类型:一是硬抗型。这种类型当事人对抗的意思表示明显,不愿履行或不可能履行;二是软抗型。这种类型当事人对抗的意思表示不明显,当面唯唯诺诺,态度较好,背后却想方设法不履行、减少履行或变通履行内容。
二、执行对抗心理产生的原因:
(一)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执行意识不强。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执行意识较差,特别是农村山区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当事人执行意识更差。有些当事人不知法、不懂法,对有关法律知识仅道听途说或断章取义地略知一二,而对法律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强制执行效力,却不甚了解或知而不解。如认为“只要不偷不抢就不犯法”、“民事案件不能采取强制手段”等,甚至还存在“法院无权抓人”等模糊观念。
(二)腐败现象的影响。社会上存在着金钱万能、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等现象。受其影响,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常常存在着两种偏见:一是认为胜诉方必定是走了后门,对法律文书的公正性持不信任态度;二是认为凡事总可以通融,找人说说情,周旋一下,总会有所改观,因而推三拖四不履行。
(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法院执行不力。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加之行政干预,法院本身执法不严,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处罚力度不够,因而法律的尊严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也是造成当事人对抗心态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执行对抗心理解决办法
为了顺利执行,摸清其对抗心态的成因,因势利导,做好思想工作,消除不利因素,排除对抗情绪,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应采取以下对策:
1.认真审查,掌握情况。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执行前的审查是执行工作的重要基础。执行人员在执行前,一般要掌握以下几个情况:一是申请执行的手续是否完备,即有无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表) ,执行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过执行期限等;二是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审结的大致过程,以便在执行中做到心中有诉,工作有序;三是实地调查,了解当事人有无执行能力、执行异议以及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周围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态度等等,特别要注意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到知己知彼,使执行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
2.严于律己,树立形象。执行人员只有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偏离法律,始终站在公正立场上,严格依法执行案件,克服拜金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特权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树立自己的形象,才能使那些对抗执行者望而却步。对于确因案件处理错误而对抗执行的当事人,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思想工作,告知其申诉权利和程序,并及时与案件原承办人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执行人员应邀请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参与执行,利用其熟悉案情的优势,协助搞好执行工作。
3.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实践证明,要消除当事人的对抗心态,就必须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其执行意识,从而自觉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宣传法律本身的严肃性和法律文书的效力及强制执行的意义;二是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可能时应将有关条文发给当事人;三是宣传妨碍民事诉讼、抗拒执行的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向当事人分析自觉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利与害、得与失。要做到告之以法、晓之以理。
4.对症下药,善于执行。执行是强制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主要特征是具有强制性。不能片面强调思想疏导,忽视法律的强制性、严肃性,应当将“硬攻”与“软攻”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客观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具体心理状态,对症下药,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确保执行顺利进行。具体地说,硬抗型的当事人,看起来态度偏激,语气粗暴,而就其对抗原因来讲,一般并不复杂。对这类当事人可侧重于从讲理入手,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将其思想引导到依法办事的大理上来。思想疙瘩一旦解开,执行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软抗型的当事人,一般关系广、点子活,往往态度好、行动差,表里不一,消极对抗。对这类当事人,应着重放在消除其侥幸心理和幻想上。要敢于断其后路和依赖关系。必要时可果断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促使其严肃、慎重地对待执行问题。对于经过反复做工作仍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应依法采取训戒、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执行。而对那些确无执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及时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而不能久拖不执,影响法律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