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反映“断供”纠纷增多亟待引起重视
作者: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2-22 浏览次数:1268
今年以来,受宏观调控、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房贷“断供”情况频发,银行作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不按期还款的债务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大量增加。苏州市金阊区法院1至11月受理银行借款案件一百余件,其中涉及楼市“断供”案占三成以上。
一、原因分析
一是借款人还贷能力不稳定,银行审查不力。在金阊法院受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大部分借款合同纠纷的起因是借款人还贷能力不稳定。但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夸大了自己的收入状况,银行疏于审查核实,造成后期贷款回收困难。
二是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借款方还贷压力增大。央行2007年连续六次上调贷款利率,加大了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尤其对一些以按揭方式购买了多处房产的借款人而言,还款额度大幅度增加造成其无力应付,最终导致银行向法院起诉。
三是房产商低首付促销,借款方恶意逃避还贷。部分房产商以低首付形式促销房产,为购房人垫付首付,利用2成首付成本套得银行8成贷款,以度过房市寒东。开发商的此类促销导致部分人盲目购房,在还贷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借款人恶意逃避还贷。
四是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借款方还贷能力下降。去年以来,我国CPI指数一直居于高位,又遭受严重雪灾和地震,近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又有较大冲击,企业受到的影响不可小视,降薪及裁员现象接连发生,导致企员工还款能力下降。
二、对策建议
一是银行应加强信息核查。
加大房贷审核力度,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及收入的真实性,避免虚报收入等。避免还贷能力不稳定的购房者盲目入市,后又缺乏还款能力,导致银行面临坏帐风险。
二是开发商应理性促销。近来,一些城市出现零首付的促销手段,虽然可从一定程度上推动楼盘的热销,但也隐藏了极大的资金隐患。一是部分炒房人趁机入市,多套囤积,稍遇变故,就会丧失还贷能力。二是部分欠缺买房能力人低估还贷压力,盲目入市,一旦感受到还贷压力,因为自身并未支付,就选择不还贷。
三是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银监局等部门应加强对各银行出台的贷款细则的监管,对可能出现的漏洞要及时提出修改建议,责令修改。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开发商不合理的促销行为喊停,避免开发商为恶意竞争而打零首付牌。
四是企业单位出具证明要客观。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会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查,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情况证明。因此此类证明是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企业单位在出具证明的时候必须客观公正,避免夸大,给银行审核工作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