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一直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确保法院队伍的廉洁,笔者认为,应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努力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进人机制。严格法官准入,逐步将法官队伍建设成一支有相同法律背景和法律语言,共同司法理念和职业操守,对法官这一职业有较强荣誉感和归属感的的司法职业共同体,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的机率。

二是健全合议制度。健全合议庭的案件评议机制,规范合议庭的运作,避免案件合议的流于形式,从而约束主审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行使,防止腐败的发生。

三是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完善法院内部的科学化管理,建立案件质效评查机制、热点部门人员的合理流动机制、审书搭配的变化机制等,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对审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构建防范腐败发生的制度体系。

四是健全教育机制。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是健全法官待遇从优机制。为法官设置优厚的经济待遇,确保法官享有与其身份、地位相符的尊荣。法官职位变成一个收入高的职位后,法官自然会更珍惜这一职位,

不愿失去这一职位,这无疑将有助于法院的廉政建设。

六是健全激励机制。如可参照目前一些地区实行的"廉政保证金"制度,考虑设置法官的“退休待遇金”,即法官在职时如果没有违法违纪,退休时则可享受高额的"退休待遇金",这既可为法官的退休生活提供丰厚的物质保障,又可限制法官在职时的非法行为,促进法院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