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导致企业欠薪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增多应引起重视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09-01-14 浏览次数:1311
随着金融危机蔓延,企业资金链的断裂,不少企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从2008年12月份至今,滨海法院受理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达30余起,判决或调解后,处理因企业无力履行而引发工人集体上访事件达11起。
一、上访原因
1、企业主弃厂外逃。一些不良企业主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往往转移企业现有资产,企业主只身离开投资地,将经济风险转移给当地政府和社会,造成工人讨要工资无门,继而引发集体上访。
2、资产变现程序冗长。涉诉企业的资产变现往往会经历财产保全、委托评估、拍卖等程序,如果案外人又提出执行异议,则还要进行执行前的异议审查。这样下来,资产变现最短也需3个月的时间,加上企业本来就已经将工资拖欠了一段时间,在春节临近的情况下工人往往会失去耐心。
3、部分企业资产处于外地法院保全期间。一些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拖欠外地企业债务,因金融危机丧失偿还能力,被外地企业起诉,这部分企业的资产被外地法院查封,引起工人的情绪恐慌,继而引发上访。
4、部分工人借故生事。部分工人法律意识淡漠,相信通过违法途径能将问题解决得更快,在工人中带头闹事,常常形成“一触即发”的局面,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对策建议
1、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法院定期不定期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近期涉企案件的最新动态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预警分析,加大对涉案企业监管力度,防止企业主弃厂避债事件发生。
2、灵活采取资产变现措施。春节前要特事特办,将相当于工资份额的倒闭企业资产单独办理评估拍卖手续,打破委托评估、拍卖的常规性规定,让涉案企业自己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并签订有关协议,节约公告时间,简化程序,加快资产变现速度。
3、加强同外地管辖法院的沟通协调。对同一企业涉入不同纠纷的,加强同外地管辖法院的沟通协调,就涉案资产的分配共同研究,制定出合理分配方案,妥善处理企业被保全资产,安抚好工人的情绪。
4、加强法制宣传,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告知违法上访产生的后果。同时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明确首访负责制,决不因人为原因造成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