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南京玄武法院分管院长和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庭长普遍感到时间不够,难以实行精细化管理,“一读三评”工作也无法全面开展。分管院长和庭长是审判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当前,由于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导致还存在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部门开庭申报工作不及时、不完整、不统一;不能及时组织学习新的法律规定导致改判;同一部门因为相同原因导致多次改判;个别人员结案周期过长,效率不高;审判人员结案不重平时,结案均衡度差;审判绩效的常态控制不足,仍需运动式结案,速录员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院庭长的直接管理,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下工夫。

建议:(1)进一步强化庭长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庭长审判管理的经验交流与总结,组织庭长向管理工作先进的法院、机关和企业学习,邀请管理学专家讲课,加速提升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法院工作的发展。(2)加强庭长审理管理工作能力培训,组织积极探索审判管理的新方法,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3)建立庭长审判管理考评机制,将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中,考核结果与评优和奖励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