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分析资产拍卖成交低原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1-20 浏览次数:1322
本网南京讯:为更好规范资产拍卖案件与提高工作绩效,高淳法院立案庭近日对2007年与2008年全院受理的资产拍卖案件进行了统计。经统计
2008年的全院受理的拍卖案件案件数与2007年相等,收案总标的额同比下降22%;结案数明显少于2007年,结案总标的额同比下降了94%。该庭经认真讨论与分析,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受案源限制;二是今年拍卖流标较去年明显增加,这与当前宏观经济变化明显相关,有的标的已按照有关规定降价拍卖,仍无人问津。
针对目前拍卖成交率低的情况,该庭提出如下对策:
一要加强本庭与执行局的沟通,把从拍卖机构了解到相关信息及时与执行局沟通,共同对拍卖标的深入分析后,用足法律上对拍卖保留价的最大限度,将拍卖保留价降至最低。
二要与拍卖机构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招商力度促成标的成交,共同努力提高拍卖成交率。
三是建议加强业务庭法官对有关鉴定拍卖上的规定的学习,上级法院也可在有关的业务培训上及文件上进行广泛的宣讲,使业务庭法官更加了解相关规定,从而更好地做好资产拍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