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农闲时节送法下乡 徐州法院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2-09 浏览次数:2626
本报讯 春节后正是农闲季节,乡村集市热闹非常,江苏省徐州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也忙着“赶起了法律大集”,宣讲《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解读新政策,进行法律咨询。村民们抢着要法律宣传册,曾因外出打工而将土地交由邻居耕种,正被土地承包经营权困扰的村民张升很是受益,他说:“这下我有了继续承包土地的信心。”
徐州是地处苏北地区的农业大市,近年来,徐州市两级法院每年审理的涉农案件都占民事案件的60%以上。针对涉农案件的特点,全市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审理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起了涉农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快速通道,积极推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开设假日法庭,全市法院设立了69个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
针对一些涉农案件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徐州辖区25个人民法庭全部安装了滚动播放《便民诉讼指导》宣传片的电视装置,法院立案大厅的诉讼告知书、导诉台、联系卡、电子触摸屏等,方便了农民诉讼。去年5月,邳州宿羊山镇辖区11家农户因购买的大蒜制种不达标,导致大蒜大面积减产而诉至法院。案件调解后,法庭专门安排人员,为当地农民大蒜的栽种、管理、收获、销售及订立购销合同,提供全过程服务。
为了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全市法院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推行人民调解窗口、运用善良民俗促进案结事了。目前徐州已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3万余人的大调解队伍。近3年来,徐州市两级法院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万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近400起。对进入诉讼的涉农纠纷,法官积极实施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并推行了圆桌协调法、集诉统调法、成本核算法、旁征博引法、以案解怨法、因时就势法的民事案件“调解六法”。(作者:杨梅花 )
(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