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作战 精打实打——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作者:新华日报 郑卫平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2046
新时代的朗朗乾坤,岂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在江苏大地有序有力展开。
据省法院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案件138件,审结101件,生效77件710人,其中认定涉黑的485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61.4%;一审受理涉恶案件615件,审结499件,生效355件2048人,其中认定涉恶的1779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22.0%。
省高院主要负责人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爬坡攻坚阶段,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落实严格依法办案要求,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01
聚力攻坚 办好大案要案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9年6月18日,被告人王水军实在没想到自己潇洒风光的人生会这么快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水军终于低下了他那高昂的头。
王水军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王水军为组织、领导者,并有较为稳定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水军等人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该组织在丹阳市区、延陵镇、司徒镇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80余起。
丹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水军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王水军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是2018年6月18日至22日,省高院部署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之一,徐州、无锡、宿迁等地法院还依法公开对钱程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刘旺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徐景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垒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次集中宣判共判决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0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严惩。
2019年,全省法院共组织42场集中宣判,集中公开宣判,打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让人民群众看到扫黑除恶雷霆万钧的气势。每次集中宣判,都成为公开的法治课,都引起群众热议。
02
精准点穴 让“套路”走向“末路”
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何蒙军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南通、扬州、泰州设立零用贷公司。上述各公司内设风控部、业务部、催收部、财务部等部门,形成了以何蒙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故意制造和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将“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相结合,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攫取巨额非法财富。仅南通A8零用贷公司、星辰零用贷公司就非法获利180万余元。十余名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或被迫搬家,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或者所经营店铺不敢开门营业,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不敢向侦查人员陈述案件事实。
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何蒙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2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均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一审宣判后,何蒙军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19年4月25日,南通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受法律严惩的不光是何蒙军一伙。2019年10月2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还有无锡方悦、徐前真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套路贷”涉黑案都已审结生效。
省高院扫黑办负责人介绍,“套路贷”是指放贷人虚构法律关系,通过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借助诉讼、仲裁、公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涉及“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占比达四分之一。
斩断“套路贷”违法犯罪,必须从源头上系统治理。2019年5月,省高院联合检察、公安、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构建打击“套路贷”犯罪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2019年5月17日,省高院印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各基层法院对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涉嫌“套路贷”刑事犯罪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发布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等文件,从立、审、执各环节强化审查,立体防范与打击“套路贷”。省法院还开发“套路贷”预警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涉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筛选。
在全省法院打击与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下,全省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明显减少。2019年8月1日至12月25日,一审共收案49167件,同比下降31.70%。
03
打好组合拳 同步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
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打财断血”要求,注重对财产刑集中执行。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又一番激战。
2019年5月18日,扬州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集中执行攻坚。清晨6点,300多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以雷霆之势,向涉案被执行人发起执行攻势。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摸查被执行人37人,查封房产6套,扣押车辆10台,拘传措施2人,扣划赃款12.8万元、扣押被执行人现金8.6万元,被执行人家属迫于压力主动代为履行罚金24万元,累计执行到位金额80.65万元。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现场监督集中执行活动。
2019年5月26日,原本应该是个轻松的周末,为加大对17名被执行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无锡市滨湖法院的执行干警程鹏、洪光军、张强踏上了执行之路,6天奔波两千多公里。
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省各级法院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禁止令等多种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确属骨干成员的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黑恶组织成员从严判处财产刑,总金额达3.77亿元。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周建明介绍,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截至12月15日,已经执行结案案件共2923件,已结案执行到位金额11593.02万元。
全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强力推进“打伞破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刑事案件61件68人,移送“保护伞”线索336条;审结徐州程杰涉黑组织“保护伞”系列案件,6名“黑伞”被判处2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全省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综合治理,2019年,全省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46条,推动堵塞行业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