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经济寒冬中法官那坚实的身影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2-21 浏览次数:2497
苏州 经济寒冬中法官那坚实的身影
本报记者 娄银生
“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问题,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对江苏苏州这样一个经济外向度极高的地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近日,记者置身古城,探访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压下,苏州法官那坚实的身影。
司法建议 法官作为有地位
2008年3、4月间,接连受理的数起因厂房承租企业老板失踪引发的案件,引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领导的警惕,他们顿感“案中蕴藏着什么”。院长张玮立即带队深入到保税区、四大商业银行以及全市的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调研。调研发现,汇率变化导致企业利润空间变小、欧美市场订单下降、企业资金流吃紧。“全市经济已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了”。该院立即建议市委、市政府迅速做好监控和预警工作,采取综合预防的4项措施和应对的5项举措。市委书记黄钦批示:立即将司法建议部署到全市的基层党委、政府。该司法建议也引起省长罗志军、常务副省长赵克志等领导的关注。
在苏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司法建议成为不可替代的司法援手。去年11月,苏州中院民商事法官赶赴12个县市区对“企业投资者逃逸”进行紧急专题调研。不久,一份《苏州地区企业投资者逃逸引发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报送到市委、市政府及市区各有关部门。同时,苏州两级法院迅即建立《积极处置企业主出走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定了指导原则、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处置方法,并出台《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局工作的指导意见》。
司法重整 企业“猝死”到复活
在吴中区的雅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雅新线路板(苏州)有限公司,记者看到生产繁忙有序,很难想像一年前的情景:共有7000多名职工的这两家企业失去了掌舵人、负债20亿、银行账户被各地法院查封冻结、债权人闻声纷纷上门索债,企业四面楚歌、濒临“死亡”。
“两公司资不抵债,如果宣布破产,其巨大的损失将由银行承担,破产清算最多只能收回20%债权,而15家银行债权人的贷款就有14.6亿元。”银行方面十分担忧。
在市、区有关部门的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新破产法的施行成为一个重大的转机”。去年4月,吴中法院决定,探索新法,通过司法重整企业。能否解除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让企业先运转起来,这是一道难题。新破产法只规定了破产企业可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该院一周内经层层请示到最高法院,最终得到的答复是:吴中法院司法重整可以适用。
还有一道难题是,有没有投资者愿意“买单”,决定着重整能否成功。在法院的监督下,经国内外媒体发布的引进投资者广告,进入候选的卢维普所在的泰格必有德电子有限公司赢得主要债权人接纳。
智慧伴随着一路艰辛。去年12月19日,该案审判长陆雪昌敲下法槌,宣布重整案顺利告结。据陆雪昌介绍,两公司员工债权、税款在今年4月前全额清偿,所有债权人均将获得100%的受偿率,比破产提高80%。卢维普也兴奋地告诉记者,截至去年底已收回应收账款7000余万元,没有新增债务,现在公司每月赢利500余万元了。
司法筑巢 社会和谐成“天堂”
要改善投资环境,就必须加强法治建设。苏州市委书记王荣认为,“一个地区的竞争力不是低廉的劳动力、土地资源,而是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记者了解到,苏州创建了“普法网校”、“法治主题公园”、“人民调解窗口”、“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命名了一批“法治广场”、“法制教育基地”,创办了以手机为载体的“掌上法律学院”,开设了“法治苏州”论坛,开通了“法治苏州”网站。
“司法工作是投资环境的晴雨表。”在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中,苏州法院更加重视在整个司法活动中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去年12月,在执行太仓建设银行诉太仓万荣氨纶公司案中,苏州中院追加镇政府为被执行人,在一举全额执结2300万元后,申请执行方的上级银行苏州建行对太仓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又追加了5亿元贷款。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刚说:“这就是公正司法带来的效应。”
为在更大的范围内营造能够积极应对宏观环境的新变化、新问题的法治环境,去年10月31日,“2008法治苏州论坛”在苏州会议中心开幕,该论坛由苏州中院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主办,主题是“积极应对宏观调控,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其间,政府市长、专家学者、执法机关等敞开心扉进行了交流与探索,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该活动通过媒介广为宣传,引起了全社会关注,一时间在全市形成了为应对宏观环境新变化献计献策的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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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苏州法院应对宏观环境变化的工作,江苏高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公丕祥、副院长周继业等多次前往调研指导,省、市、区(县)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多件次批示与肯定。省长罗志军等对雅新公司、科弘公司司法重整作出批示,雅新被中欧商学院选为经典教材案例。
编 后
能否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服务,是检验一个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效果的重要指标。结合实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增强司法活动的针对性、敏锐性和准确性,为发展大局带去司法“及时雨”,也是考验法院司法能力的大课题。苏州法院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过程中,主动“出击”,不遗余力地为企业施以法律援手,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展现了较强的司法能力和正确的司法能动观、大局观。各级法院只要鉴其思路,效其“利器”,感觉再敏锐点,工作再细致点,一定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服务大局的方法和途径。
200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