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一组组新出炉的数据,显得沉甸甸。

  据省法院审管办介绍,自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估以来,我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持续保持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2011年,在全省法院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中,98.42%被访者对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效果表示满意。

  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多年来一直处于良好态势。

  刑事审判:

  专项行动围绕热点难点

  数字见证:5年来,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5436件,审结293982件,生效判决罪犯415020人,同比分别增长6.99%、6.96%和4.81%。其中,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9996件,审结案值在50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4350件。

  创新理念:

  --量刑规范 由点到面

  自2009年6月起,我省结合最高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在南通中院、泰州中院、太仓市法院、姜堰市法院、沭阳县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进行建立量刑规范化标准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的改革试点。省法院参与了最高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制定出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作为范本向全国法院推广。2012年,结合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推进工作,我省起草制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规程(试行)》。量刑规范化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探索,不仅有效规范了案件审判,也为中国司法改革提供了江苏经验。

  --职务犯罪 严惩不贷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大要案审理为龙头,依法审理领导干部职务犯罪。2009年,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执行以来,我省职务犯罪缓刑适用比例均在30%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法院依法严惩渎职侵权犯罪,2011年审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51件368人,比2009年分别上升54.84%和37.8%。其中,重点审理了涉及南京“7·28”爆炸案中朱广源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系列关联案件,南京“瘦肉精”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中4名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其它发生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

  民商事审判:

  最大限度保民生促发展

  数字见证:5年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881710件,审结2840217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78557件,合同纠纷案件1623223件,权属、侵权及其它民事纠纷案件738437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一审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5242件。一审审结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39011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317件。抓好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12676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审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1287件。一审审结环境保护纠纷案件515件。

  创新理念:

  --未雨绸缪 先行一步

  近年来,因征地拆迁、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诉求多元化的特点更加鲜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理念,出台了一系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举措。2008年以来,省法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2008)、《关于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2011)。妥善审理好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撰写了《关于政策调控背景下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新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及时调研 应对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后不久,省法院党组经过全面深入调研,先后讨论通过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准确适用省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财产保全问题的指导意见》,慎重采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避免增加民营企业经营困难,积极运用调解方法化解民营企业纠纷,促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共同发展。

  行政审判:

  行政首长出庭率超八成

  数字见证:5年来,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9199件,审结28953件,同比分别增长2.40%和2.34%。审结案件中,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的8131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1287件,通过协调撤诉的16524件,作其他处理的3011件。

  创新理念:

  --“现象”“模式”不断涌现

  近年来,在我省法院的积极推动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全省已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在南通,自2005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977人次,一把手出庭218人次,其中章树山、单晓鸣、姜龙等5名县(市)级行政首长出庭,此举被称为“南通现象”;在盐城,盐都区法院的行政审判,得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作为一项制度,被纳入到全区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中,2010年该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海安样本”积极推广

  2010年12月,省法院出台《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2011年,省法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4项工作制度,并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加强诉讼协调、促进矛盾化解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广“海安样本”的经验做法,目前,我省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80%,出庭应诉案件数同比增长78.92%。

  审判监督:

  强化案结事了促和谐

  数字见证:3年来,全省法院正确把握申诉、申请再审条件,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036件。依法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予以纠正,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2743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9725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0.48%。其中,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1526件,调解撤诉2322件,全省案件调撤率达20.15%,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创新理念:

  --化解难案 形成特点

  为深入推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自2010年起,江苏法院逐步建立完善审监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体系,形成具有江苏法院特点的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和缠讼多年的矛盾纠纷,江苏法院民事案件进京上访率显著下降。3年来审结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1526件,调解撤诉2322件,全省案件调撤率达20.15%,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