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4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第12届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中,被评为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此奖表彰了常熟法院在过去一年当中服务当地小微企业所做的贡献。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江苏法院商事审判在服务和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在金融危机严峻时期向中小企业伸出了温暖之手,保障和促进了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早在2009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制订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系统地提出了20条司法应对措施,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充分贯彻了“保增长”的核心就是“保企业”的指导思想。

  针对中小企业常见的几类纠纷,江苏高院审判骨干力量认真研究案件裁判方法,先后编写下发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和《破产案件审理指南》,及时统一了裁判尺度,形成了司法预期,受到了中小企业普遍欢迎。实践证明,上述指导性意见为保护该省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助推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金融危机,江苏高院还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在对调研成果进行整理后,印制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就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六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提示,向全省57000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发放。

  在江苏高院的带动下,该省各级法院纷纷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南京中院着重强调对中小企业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将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的司法保护贯穿立审执各个阶段;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江苏省首家小微企业案件合议庭,同时设立3个法律服务工作站,4个法官联系点,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时了解、把握小微企业案件的审判动态;获得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的常熟法院则针对小微企业的法律诉求和诉讼现实,摒弃刻板、教条执法,创新出一套和谐执法办法,广受小微企业好评。

  据记者了解,江苏省法院系统今年将继续妥善审理好涉民间融资纠纷案件,特别是涉企业间借贷、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票据、信用卡以及其他新型融资和担保方式等纠纷案件,继续支持面向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