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张名片”推动社会大和谐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2-01-09 浏览次数:1705
2009年以来,江苏省泗洪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打造“法企文化”、“无讼村居”、“司法建议”与 “网络问政”四张名片,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自觉参与、积极促进、有力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取得良好成效,为泗洪县“全力建设小康社会、全力争当苏皖边界先行军”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12月24日,该院获得2011年度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称号。
法企文化:1+1>2的效应
泗洪法院法企文化共建活动,根据泗洪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经历了2009年服务“三保”、2010年服务经济转型升级、2011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三个阶段。
2009年,在处理泗洪科源热电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法院首先通过协调,打消各债权人疑虑,后经合议庭努力,引进新的资金,实现企业资产的整体收购,并成立泗洪中泰热电有限公司,使企业起死回生。目前,该企业已实现良性运转。自“法企文化”共建活动自开展以来,该院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企业的司法措施,全力打造公平、诚信、效益、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大大改变了司法外部环境,为助推泗洪经济由落后的制造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物流等新兴产业转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法企文化”共建的模式越来越彰显出1+1>2的效应。截止2011年11月,泗洪县已有60余家新兴产业落户该县工业园区,投资总额约150亿元,它们已成为泗洪跨越发展的新引擎。
深入厂企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是该院法企文化共建的重要内容。泗洪油嘴油泵有限公司董事长潘跃在评价“法企文化”共建活动成果这样说道:“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离不开法制,我们受法院文化的启发,去年公司专门成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交给职代会审查,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主要用《工会法》和《劳动法》来调整,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实践证明,效果非常好。”
无讼村居:探索由“少讼”向“无讼”转变之道
2011年以来,该院在和谐共建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和谐共建工作,利用法庭贴近村居、贴近群众的优势,大胆创新,提出并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探索村居由“少讼”向“无讼”转变之道,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经验方法。
按照“扩大面、精选点、成合力、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广和谐共建经验,在原有一个共建乡镇、一个共建村居(社区)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有选择地扩大共建对象,分别与多个乡镇、行业及市场达成共建协议,形成一个“无讼乡镇”、“无讼村居”、“ 无讼社区”、“ 无讼金融”、“和谐市场”、“ 无讼开发区”等构成的良性运作的和谐共建网络,创出了专业化的法官指导模式、立体化的纠纷化解机制、便民化的司法服务体系等共建亮点和特色。利用共建平台,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
2011年度,该院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60余个“无讼村居(社区)”和谐共建点,村居(社区)的纠纷解决能力逐步增强。全年,朱湖镇有5个村没有诉讼案件,临淮镇仅有16件进入诉讼,全县出现了30个无讼村居。2011年10月,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孙佑海就该院“无诉村居”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作出了高度的评价。
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近年来,泗洪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注重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该院在非法行医、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及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等方面发出司法建议19条,回复率100%。
一份司法建议催生围剿“黑诊所”的行动。2011年10月,泗洪法院就连续发生多起非法行医案件向县卫生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引起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徐宜军当即批示:请卫生局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11月7日晚,泗洪县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和电视台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该行动以打击城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目前,该行动共查处“黑诊所”20余家,拆除牌匾(招牌)20余块,没收药品和器械50余件,诊断桌10张,观察床40张。司法建议发出后,该县政府及时通知打击调整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的通告》,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该县卫生局根据司法建议内容,新增了16家社区医疗服务站,规范了全县医疗服务标识,方便群众就医识别。
为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该院把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要求各业务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撰写司法建议书要有的放矢,针对性的提出问题,要发掘深层原因,要提出解决方案,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利于促进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改进工作。
网络问政:与网民深入互动
2011年6月份以来,泗洪法院积极开展“网络问政”活动,在中国泗洪网站、泗洪风情网站的“网络问政”平台上,接受并处理网民的咨询、建议和投诉。一段段法院与网友良性互动的帖子出现在网络问政的空间里,延伸了司法的职能,创新了网络时代群众工作的新方式,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了法院对外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网友jsxiachuang咨询:法院同志,你们好,本人想咨询一下,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不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话,还会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受到保护的话,公证后的买卖合同与不公证的合同区别又在哪里呢?期待您的答复,谢谢了@!!!网友“9808”抢先回答:公证只是强化合同的效力,对产权变动并无影响,如果不经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产权是不发生变动的,也就是说虽然房屋你买了下来,但房产证仍是卖方的名字,建议最好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过户登记。网友“泗洪县人民法院”及时跟进:有公证的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纠纷,其标的不管是动产(如汽车)或不动产(如房产),均可以凭公证书道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网友jsxiachuang:谢谢你们的解答。网友“我爱啃骨头”则献上一朵鲜花为这一段网络互动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该院明确了三名网络阅评员,强化网络问政中网友提出问题浏览搜集、问题分类、反馈交办、跟踪督办、整理答复的责任。严格回复要求,推行网民提问首问负责制,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工作日两个小时内必须有受理回复。加强对网民投诉、建议类问题的梳理,提交部门、院领导交办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改善和提升网络问政水平。2011 年,该院在中国泗洪网接受网民咨询5件,建议1件,投诉13件;在泗洪风情网接受网民咨询投诉共10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