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 阳光司法
作者:常继平 陈新建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1265
“司法权来源于人民,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司法活动,是司法机关的义务。”只有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才能使他们尊重司法,认同司法、支持司法。泰兴法院燕头人民法庭位于该市城郊结合部,也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该庭法官们把司法公开融入法庭工作的各个方面,审判效果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规范诉讼程序促公开
受区域位置影响,该庭辖区个体商业活动频繁,群众普遍法律意识较强。加之近年来该地区拆迁改造工程较多,因拆迁引起的纠纷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容易导致矛盾激化。案件审理中任何微小瑕疵都可能通过网络的聚焦效应成为社会热点,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产生负面影响。为此,该庭以创建“司法公开示范庭”为载体,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规范、公开。
首先,规范、及时送达。该庭受理的许多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有的是挂靠的户籍,有的是租赁的房屋,有的出去躲债,有的早出晚归,有的房子被拆迁了,有的是临时在这里打工等等,邮寄送达的有1/3以上被退回。为将诉讼材料及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该庭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甚至下班后去送达,对被告确实下落不明的,也多方走访,形成书面的调查材料后方以公告方式送达。其次,规范、公开审判行为。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该庭审理的案件均欢迎群众旁听庭审及调解过程,凡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对经过安检和查验身份后的人员一般都允许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出入法庭了解情况、咨询事项;庭审过程实行“三同步”,书记员的记录逐字逐句通过电脑显示器同步展现于双方当事人面前,当事人可以就发言记录提出异议,提请法庭修改。再次,判后及时释明和答疑。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有意见的,法官及时予以释明和答疑,尽量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巡回审判促公开
公开庭审过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行就地开庭,方便基层群众旁听庭审。2011年巡回审判370余次,在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农忙季节、当事人行动困难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村组巡回审判案件。在巡回审判中,该庭法官坚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后果,从情、理、法等方面阐明协商解决纠纷的好处,尽力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同时充分发挥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村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当事人的疏导、劝说、教育工作。为更好地处理交通肇事案件,该庭在辖区交警中队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庭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与公安部门协同调解,经巡回审判点调解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人民陪审促公开
该庭审理的案件中,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群众广泛关注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一般均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2010年,该庭共有陪审员参加案件55件,2011年有陪审员参加案件101件,陪审率逐年提高,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该庭注意落实陪审员的庭前预知权、完整庭审权、合议庭评议权、民事案件的调解权以及案件出现异议时的提交权,使人民陪审员对司法审判的参与和监督真正做到了实打实的同步,也有利于他们在见证公平、实现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宣扬公平。
加强联络工作促公开
该庭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落实联络工作五项机制。由每个审判人员各负责一个乡镇的联络,与乡镇司法科、派出所及乡镇分管负责人及时沟通及时联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涉及稳定的重大事项。让市人大代表了解法庭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听取人大代表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法庭审理了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该案原告是从事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法人,长期为被告印刷各类酒品商标和包装。而被告是从事酒业酿造和销售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泰州市人大代表,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本地均有较高的知名度。庭审过程中,原告先后出示了印刷合同、部分欠条、送货单等证据,诉称被告自2006年4月以来共结欠货款5.5万余元。同时,被告也出示了原告的业务代表出具的对账单,称货款已基本结清。由于双方往来时间跨度较长,均未能按会计制度严格建账,双方又各持证据,各执一词,法庭辩论十分紧张。加之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市级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原告方情绪十分激动,。法庭承办法官面对这种情况,果断决定休庭,并在征求意见后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心理特点,仔细剖析矛盾根源,一针见血指出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存在的不足和不妥之处,并结合市场竞争要求和经营风险等实际因素,动员双方在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折衷的方法调解解决纠纷。在法官数次耐心细致说服工作后,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双方不但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还于当日按协议履行给付。事后,身为市人大代表的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的同时,还由衷地感叹:“不简单,虽然标的额不算大,但你们的工作让我心悦诚服,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今后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仅要听取你们的建议,还要更加注重规范化管理,这样才能规避和防范风险,企业也才能真正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