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民间借贷涉案标的260多亿元 同比翻倍
作者:吴纪攀 发布时间:2013-03-04 浏览次数:1026
江苏法院民生权益司法保护报告(2012)28日发布。据悉,江苏省三级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民生案件520299件,审结502538件,同比略增,占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总数双双过半。其中,民间借贷案件涉案标的高达260.5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一倍。
受累于融资难问题,2012年江苏民间借贷案件显著增加。据了解,该省去年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93631件,同比增加逾两成;涉案标的达260.54亿元,同比上升104.27%。
对于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高利贷现象,江苏省高院指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利率最高不超过4倍为限,超出4倍则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出借数额计算本金;对借款本金数额的确定,不能单单依据借条认定,而应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若债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交付事实,且不能就借款发生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去年,江苏法院还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66件。“正确划分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的界限,惩治非法集资、违法借贷等行为,减少非法行为导致的风险传递。”报告中称。
记者注意到,在各类民生案件中与土地、房产有关的案件也较为显眼。据报告披露,2012年,江苏法院共审结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合同案件10090件,同比上升38.07%,其中审结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7124件,同比上升71.95%;审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3503件,同比上升12.09%;审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1622件,审结农民工返乡后因土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引发的行政案件460件;审结房屋拆迁合同纠纷1087件、拆迁行政案件673件、土地行政案件434件;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9849件,涉案标的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