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1年《江苏法院民生权益司法保护报告》及江苏法院2011年度十大民生案例。

  据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介绍,2011年,全省各级法院以保障民生为核心,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化解了大量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据悉,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民生案件500029件,同比上升了9.31%,占全省法院所有案件总数的53.11%;审结各类民生案件499639件,同比上升了9.93%,占全省法院所有案件总数的52.92%。

  全省法院以民生优先为导向,普遍开展了以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和就地回访、接访为内容的巡回审判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亲民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2011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共开展巡回审判138815次,化解纠纷118484件,巡回审判调解成功率达85%。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大力加强诉讼调解,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工作,为纠纷的有效化解提供多元的渠道。2011年,全省法院民生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33%,同比上升4.45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其中一审民生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20%,同比上升5.48个百分点;执行和解案件142815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67.80%,同比上升9.51个百分点。

  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第一标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在2011年11月至12月开展的全省法院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中,98.42%的被访者对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效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