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吹响打击“两欠一逃”集结号
作者:黄 剑 卢 凤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1078
春节期间是发生劳动纠纷的高峰期。2013年2月,为防范群体性欠薪事件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江阴法院积极参加全市范围内防范和打击拖欠工资、工程款和弃企逃债“两欠一逃”企业维稳宣传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教育劳动者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理性维护权益,共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提速领取“定心丸”
1月31日上午9点半,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泾法庭内,4名四川籍打工者心情激动,焦急地等待法官叫他们名字。两年前的工资,今天总算是有着落了。
何某、李某等4人从四川来江阴打工,2011年初,4人承接了包工头张某及刘某分包的建筑工程。2012年初完工时,张某提出工程质量存在瑕疵,经双方协商,张某写下了一张欠条,承诺结欠的近15万元工资款半年内一次性付清。到期后,张某拒绝支付工资。
眼看就要到年底了,何某等4人都等着工资过年。数次催讨无着,他们把张某告上了法庭。承办此案的长泾法庭法官张幸伟阅卷时意识到,如果按部就班安排开庭、审理到执行,肯定会延误何某等人正常返乡过年,应该特事特办,启动先予执行的程序。
张幸伟了解到,张某虽然拒绝支付工资,但是曾在镇建管所先行抵押了10万元承兑汇票,这笔钱可以支付拖欠的大部分工资款,若能提前给4名工人兑现,也算是让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庭长吴中平遂积极与辖区政府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张幸伟则多次与张某沟通,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张某最终同意将上述10万元承兑汇票先行变现,发放给何某等4人,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为了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江阴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了《江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由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建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交保证金,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据悉,自开展打击“两欠一逃”专项活动以来,江阴法院已立案受理涉及拖欠工资、工程款案件和劳动者权益维护案件30件、诉前成功调解75件。
严禁触碰“高压线”
“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1月11日上午,随着法槌的落下,无锡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2012年2月至8月,刘某在经营江阴某服装厂期间,拖欠40余名工人共计15.91万元劳动报酬。8月26日,刘某为逃避支付这笔劳动报酬,带着一家人跑到妻子的家乡四川南充。在当地更换了新手机号,租房摆摊卖水果定居下来。
8月30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刘某的生产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责令书》,责令其于2012年9月4日前支付所欠工人劳动报酬,但刘某到期仍不支付。2012年10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家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其亲属已代为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予以从宽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以前传统观点认为,欠薪仅仅是欠债,是否支付劳动报酬本质上是民事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这对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是一种震慑。这道'高压线'的架设,有利于维护诚信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承办法官成志昀说。
合力执行“组合拳”
“开心!拿到钱当然开心!”拿到4万多元工资的女工肖某开心得合不拢嘴:“给新出生的孙女买身新衣服,回家乡办年货,过个开心年。”1月21日下午2时,江阴法院西石桥法庭审判庭成了临时发放工资款的场所,辖区内一民营企业70余名职工拿到了88万余元工资。
原来,西石桥法庭和司法所、社保所等职能部门排查出该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停产,拖欠工人工资达88万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又涉嫌犯罪被逮捕,生产经营陷入停滞。
西石桥法庭立即联系了西石桥法律服务所,希望能给70多名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随后,经过多方筹措,终在临近年关时筹集到88万余元资金,及时发放给了工人。
据了解,江阴市目前已形成预防、调解、打击“两欠一逃”的合力。市公安局建立了快查快处联动机制,加强对弃企逃匿的专门防控。市司法局多管齐下,建立了“两欠一逃”企业矛盾纠纷立体调解格局。江阴法院立足履行审判职能,成立专门合议庭审理和执行好相关案件。此外,各单位还依托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网上调解室”和人民调解网上QQ群,畅通法律服务专线,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三下乡”等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江阴法院将加强与人社局、市总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主动深入企业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制定防范群体性事件的预案;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法律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支付工资等法律义务,引导劳动者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共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江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江阴法院院长王立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