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突出 亮点纷呈
作者:吴克成 凡振峰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1108
刚刚过去的2012年,洪泽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多项工作受到省、市、县表彰。
围绕县委“三高两好”目标,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2012年3月,省委罗志军书记到洪泽县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三快两更”,即“加快做大总量,加快提升均量,加快提高质量,到2015年,建成更牢基础、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罗志军书记的部署要求,洪泽县委立足全县实际,在“三快两更”要求的基础上确立了“‘三高两好’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目标。
新的工作目标确立后,该院自觉融入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制定出台《关于紧紧围绕“三高两好”目标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从保障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助推民营经济等方面提出了18条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得到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被省高院以《院办通报》形式向向全省110家基层法院推介。洪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照新对该意见作出批示:县法院围绕全县大局提出的18条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思路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推动全县更好更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针对有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合同中加盖政府印章,易引起政府承担民事责任;有的投资合同中政府侧重于对投资人的优惠承诺,但对投资方资金不到位、违约后资产处置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易引发土地、资源闲置,金融资产、公民私有财产损失等招商引资中行为失范的诸多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行为失范存在诸多隐患》的司法建议,帮助政府规避招商法律风险。该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被江苏省委《江苏信息》刊登。
强化司法研判,更加主动化解民生难题
及时研判在审判工作中显现的事关民生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应对研究,积极建言献策。针对近年来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增长速度快、人员多、金额大、给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压力的现状,该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五条司法建议:一是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将参与投标企业的信用档案作为重要内容审查,从严控制。二是强化用工主体资格审查。对用工主体进行审查,禁止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企业及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三是强制实行用工备案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四是加强工资支付监督。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保证定期足额发放。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处罚力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建设工地,要实施重点跟踪监控,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建议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县委办公室印发《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一年来,该院联合住建局、人社局为3000余名农民工解决工资近800余万元。同时该建议入选2012年度江苏省法院系统十大司法建议。
注重诉前协调,更加主动推进城市化进程
近年来,洪泽县把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点,共征收了洪泽湖大堤、临河、杨码社区等十多块地段,涉及居民万余户,拆迁人口5万余人,拆迁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在这大面积、大规模的房屋征收工作中,该院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己任,在县征收办设立法官工作站,积极参与、指导化解征收矛盾,诉外化解征收矛盾300余件。进入诉讼程序征收案件60余件,全部调解和解纠纷,没有一件强制拆迁的案件,没发生一起因房屋征收引发并激化的矛盾,对房屋征收中的弱势及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坚持从百姓利益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尽量解决其实际困难,助力县委“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富民拆迁”工作目标的实现。如砚临河公共绿地建设项目被征收户离休老干部沈某某夫妇,两位老人均已80高龄,行动非常不便。因两位老人要价过高,一直未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该院法官多次到该户了解其家庭状况,主动与征收指挥部协调,首先根据政策,结合沈某某的实际情况,在县城中心位置提供2套低楼层的现房进行安置;其次,考虑到两位老人常年患病、其子女又基本不在身边的的实际困难,经县政府同意,又主动联系工人承担为沈某某安置房屋进行免费装潢,并联系车辆帮助其搬迁至新居,通过上述种种措施,感化了沈某某家人,化解了沈某某夫妇对征收工作的抵触情绪,主动配合征收人及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加强立审执联动,更加主动维护县域金融稳定
2012年,洪泽县委、县政府积极筹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升格为洪泽县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为审理执行好金融机构借款纠纷案件,该院牢固树立全院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加强立审执相互间的配合,加大资产清查力度。在立案阶段对金融机构做好诉讼风险告知,对遗漏被告的及时进行法律释明,符合诉前保全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案件下判后及时执行到位;在审判环节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解当场履行率,对符合诉讼保全或先于执行条件的案件,积极采取措施,为后续执行提供便利。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由审判法官先与被执行人联系,讲清利害关系,敦促及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强制措施,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同时,对金融机构在放贷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风险提示,促进金融放贷、转贷的规范运作,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信贷资金安全。一年来,该院共审结执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1928件,涉案标的2.62亿元,为县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打下坚实基础。
延伸审判触角,更加主动回应农村司法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越来越多。为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该院从2011年开始,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工作目标,以“审务村村行”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建“无讼村居”活动。通过创立审务工作站、审务联系点,将辖区的12个乡镇126个村居划分为10个区实行一镇一庭室、一村一法官无缝式挂钩,形成人人参与、个个有责、内容广泛的挂钩体系。创立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审务联动、法制联讲、社会联管、和谐联创等“六联”工作机制;组织干警走访全县60个村(居),接待来访群众700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30余起,在创建32个“无讼村居”的基础上,2012年新创“无讼村居”30个,尤其是该县老子山镇连续多年实现案件的“零受理”,为建设“平安洪泽、法治洪泽”作出了积极努力。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该院“审务村村行”活动予以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