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心”赢民心
作者:谢天德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1059
近年来,江苏阜宁法院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四项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司法实践工作服务企业,化解社会矛盾,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唱响能动司法的主旋律。该院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绩显著,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部门,该院多项工作名列全市前列。
倾心服务地方企业
案例:安徽某化工厂拖欠该县某化工小企业货款近十二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于2012年初起诉至阜宁法院羊寨法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化工企业面临拖欠工人工资,工人罢工并扬言上访的困境,这笔货款对原告公司意义重大。承办法官随即深入掌握第一手材料,立即赶赴被告单位所在地安徽芜湖查封账户,并在当天向被告单位送达法律文书,路上未顾得上吃饭,当进入被告厂区的时候,遭到了被告单位职工的阻扰,发生冲突,为了将法律文书尽快送到被告单位负责人手中,办案法官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强忍着被谩骂、拉扯、羞辱的怒气,与不明真相的人讲道理,释明法律,使被告的门卫主管深受感动,亲自驾车为办案法官引路找到被告公司主要领导。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公司拿回了货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该企业很快恢复生产,度过了难关。
链接:当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的效益欠佳,拖欠货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该案很具代表性,是一起涉及小微企业的欠款纠纷,原告自身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能否追回货款对企业发展影响很大。近年来,阜宁法院将执法办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最直接、有效方式,加大对风电设备、光伏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阀门、纺织等传统产业的保护力度,延伸服务职能,推行上门服务、优质服务,对涉及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力助推经济发展。2012年,全年审理涉及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案件32件,追回对外债权1530万元。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
案例:2009年至2011年间,原告曹某等9名原告经招聘分别进入阜宁县某海产公司工作,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9原告于2012年1月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后,认为被告公司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给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9名原告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并于2012年11月初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也因双方分歧加大,未能平息矛盾。同年11月中旬,阜宁法院受理该起群体性纠纷后,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案件处理措施,先由案件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双方初步意见,尽力做好原告的稳定工作。2012年12月15日,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9件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链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9件劳动争议案件带有普遍性。阜宁法院民庭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探索把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以便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此类案件的处理对法院而言,既避免了当事人的上访,减少了类似案件的诉讼,减轻了自身的审判压力;对企业而言,既减少了劳资矛盾,又规范了企业用工,减少了企业劳动风险,并能使企业能直观地从典型案件中发现制度缺陷所需付出的巨大成本,促使其增强抗风险能力。
全心沟通能动执法
案例:盐城某电气工程公司欠阜宁县某铸造公司工程款17万多元,经法院判决还款。在了解了相关企业双方的情况后,阜宁法院执行局结合具体的案情,制定了执行方案,通过明调查暗走访,努力摸清财产线索,最终发现被告电气公司已经将厂房、土地、机器设备全部租赁给第三人某金属制品公司,经过沟通协调,第三方公司同意协助执行,落实债权,并协商妥善解决了拖欠的工人工资,最终得以圆满落实。
链接:法院执行难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瓶颈”问题之一。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近年来,阜宁县人民法院采取了不少措施,进行了不少有益尝试。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执结一大批涉及民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各种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探索执行方式多元化,充分运用法制教育、公开曝光、悬赏执行、司法拘留等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当前突出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动等问题;开展“涉弱案件执行”活动,依法保障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606件,执结标的额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