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盘活企业资产“有一手”
作者:黄廷旺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1016
企业停产歇业,债台高筑,诉讼涌至法院,如何又快又好地处置企业遗留的资产,保障债权快速实现?为了有效化解这一道难题,2012年以来,江苏宝应法院因案制宜,灵活运用各项手法,变现资产价值总额4500万元,偿还工人工资300余万元,在保证516件案件妥善执结的同时,促成15家停产歇业企业“枯荒”吐“新绿”。
主动促卖“推一手”
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时,往往碰到这种现象:一边是追讨工资、求偿债权心切的申请人,一边是企业停产,资产抛荒贬值的破产企业。执行陷入这种困境,怎么办?
宝应法院经过深入讨论和研究,决定调整工作思路,由坐等买主上门改为主动上门促销。该院要求执行干警定期走访国土局、招商局、镇政府,及时了解全县招商引资过程中对土地、厂房等方面的需求,并主动推介法院待处置企业的土地、厂房等资源。
2012年8月20日,扬州某水处理设备生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多亏法院帮我找到土地,不然我的厂子到现在还不能走上正轨。”原来,投资商张某欲投资建造一家水处理设备生产有限公司,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土地以建厂房,企业无法投入生产。同一时间,江苏某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债务缠身,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执行干警在走访山阳镇政府时了解到张某的困难,加之该电缆公司的土地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生产规模都非常适合张某的企业。为此,执行干警主动向张某“推销”。在执行干警的带领下,张某实地考察了该电缆公司,并当即决定出资购买。
一个月后,张某的厂房在这块土地上拔地而起,公司也迅速投入生产。
对此,山阳镇镇长吴爱平由衷称赞。他说:“目前工业用地十分紧张,许多企业因为土地问题无法投入运营,我们正为此发愁。法院送地上门,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今后,还希望法院继续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资源。”
变换思路“换一手”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企业主在企业停产歇业后无法兑现工人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旦处理不好工人工资问题,轻者引起工人不满、群体上访,重则引起哄抢、打砸企业资产等事件。然而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有的停产歇业企业因规模较大、资产较高,一时之间买家无力购买,企业资产难以变现,工人工资也就无法兑现。
为此,宝应法院及时转换思路,对于买家无力购买的企业资产,先行组织对外出租,所得租金用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待出现具备购买能力的买家时,再履行变卖手续。
蔡某便是这一政策的直接受益人。王某曾在某电器公司工作,后该公司停产歇业,老板弃企避债。而此前,公司已拖欠蔡某等27名工人工资长达4个月之久。由于该电器公司占地2万多平米,价值高达千万,导致三次拍卖均流拍。为了快速兑现27名工人的工资,宝应法院与当地政府共同商讨,多方寻找“租客”,成功地以20万元的价格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另一公司,并优先支付了蔡某等人的工资,避免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
从企业停产到资产处置,其间要经历审理、评估、拍卖等一系列环节。在此期间,企业设备长期闲置,设备还能不能用、养护成本如何、部分高端的设备能否找到操作工?很多买家对此顾虑重重,不敢贸然出资购买。为了打消这些顾虑,让买家设备性能、质量、产能有全面了解,宝应法院创新提出,让买家先行试用,再决定购买与否。
“如果不是试用良好,我肯定不敢买永威汽配的厂房和设备。”以170万元购得永威汽配的资产后,明发模具公司的负责人陈某如是说。
通过以租代买、优先试用等举措,宝应法院先后变现5家停产歇业企业资产1200万元,使165名债权人债权及时受偿。
化繁为简“露一手”
在执行过程中,处置停产歇业企业资产必须经过评估、拍卖等一系列复杂程序,耗时短则半年、长则1年甚至更久,且资产长期搁置,贬值严重。为了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停产歇业企业损失,对于适宜变卖的停产歇业企业资产,宝应法院发动债权人积极多寻找合适的买家,并且由法院出面主持,让买家与企业主直接洽谈,促成双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这样既减短了资产处置时间,又保障了债权快速受偿。
“感谢法院快速执行,希望这面锦旗能聊表我们的感激之情。”2012年10月17日,王某等12名债权人将一面书有“公正司法、执法为民”锦旗送到宝应法院执行局。原来,扬州得源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停产歇业,王某等人遂将其诉至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启动拍卖程序,而是首先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对该公司资产进行推介,促使某玩具公司达成了购买意向。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该玩具公司以230万元购买了得源公司的资产,这一成交价比评估价还高出15万元。仅仅用了15天,王某等人就顺利拿回了欠款。
优势互补“联一手”
有些停产歇业企业原本效益良好,因一时周转困难暂时陷入困境。对于这类企业,宝应法院始终坚持保护企业发展的理念,努力做好申请人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鼓励其与外部企业合作,帮助其争取银行贷款,结合案例给企业主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减少企业涉诉矛盾的产生,引导企业攻坚克难,渡过难关。
新梅公司资金链断裂,生产停止,债权人经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立即拍卖其企业厂房、设备,经了解得知,新梅公司有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品牌谈工作意向,便多次组织双方谈话,对新梅公司资产进行灵活查封,促成了双方达成还款计划,推动了新梅公司与王老吉品牌合作成功,也让债权得到了逐步清偿。
远大公司成立伊始,由于缺乏主打产品,迟迟没有打开市场。另一方面,三利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停产歇业,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三利公司的产品颇有发展前景,简单的一判了之虽然可以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却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为此,法官们多次到县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走访。在了解到远大公司的困难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洽谈,成功促成两家公司兼并。这一优势互补之举不仅保障了三利公司债权人的权益,更是帮助远大公司化解了经营难题,推动两家公司实现双赢。